天昊华庭宝荷欣苑商铺面积测绘服务遴选委托公告
一、项目名称:天昊华庭、宝荷欣苑商铺面积测绘服务
二、项目概况:
天昊华庭商铺位于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龙飞大道669号,商业面积为34***8.74㎡。
宝荷欣苑商铺位于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荷路85号,商业面积为1970.73㎡。
本次待测绘总面积总计为36619.47㎡。
三、工作要求:
(一)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天昊华庭、宝荷欣苑商铺房屋面积测绘,并出具测绘报告。
(二)合同签订后1年内,乙方需无条件配合甲方要求,无偿重新测量部分分割商铺物业(不超过3次)。
四、合同价款及报价要求:
响应单位在2.03元/㎡的限价下自行报价(报价含税),成交单位所报单价乘以待测绘建筑面积36619.47㎡作为合同暂定价。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最终合同价按照本次天昊华庭、宝荷欣苑测绘报告所列实际商业测绘面积之和作为计费基数,成交承包商的响应报价为计费单价进行结算,且合同最终结算价款不超过7.5万元。
五、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不动产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六、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评分表见***)
七、服务期限:本次房屋面积测绘服务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八、支付条款:乙方完成全部测绘工作内容,并出具测绘报告,经甲方审核同意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结算金额的85%;合同结算金额的10%作为履约考核评价费,根据甲方开展的履约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支付,履约考核结果为70分(含)以上时,支付全部履约费用,履约考核结果60分(含)以上70分(不含)以下时,履约费用延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支付,履约考核结果60分(不含)以下时,履约费用不予支付;剩余款项(合同结算金额的5%)1年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一次性全部支付。
九、响应文件要求:
(一)本次公告时间从2021年4月19日—4月23日止,响应供应商应于12月23日18:00前将响应文件1正4副密封(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交到龙岗区中心城腾飞路创投大厦2201室(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本合同部,王阳,0755-28962950),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
(二)响应文件包含承诺函、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资料等,详见***。
(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提交资审文件或资格审查合格响应承包商少于3家的,可继续进行响应文件开启及评审活动,不另行通知。
十、遴选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龙岗区城投集团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特别说明:1.2项资格要求均满足,方为资格审查合格。资格不符合要求的承包商不能进入比选程序。
2.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成交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3.遴选评审后,如成交单位放弃中选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从资格审查合格的其他响应单位中采用原评审方法,由原评审小组确定成交单位。
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