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街道龙兴路建筑立面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一、工程概况
龙岗街道龙兴路建筑立面改造工程经深龙发改〔2011〕854号文批准立项,其计划总投资额为371万元。工程拟对龙岗街道龙兴路沿街建筑立面进行改造。工程内容包括清洗、修补外墙后喷涂氟碳漆、新做电解板广告牌、卷闸门喷涂氟碳漆,空调室外机采用铝方通装饰等。工程建设单位为龙岗街道办。
根据市、区相关文件规定,迎大运工程在造价咨询公司编制造价预算书后,由建设单位审核,不需送区审计局审核标底,直接进入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龙岗分中心招标。龙岗街道龙兴路建筑立面改造工程为龙岗区迎大运工程,按照上述规定,其在编制完造价预算后,直接进入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龙岗分中心招标,经采用抽签定标法,确定施工单位为深圳市中深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合同价为 2 766 197.02元。工程设计单位为广东省机电建筑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工程监理单位为深圳市广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工程于2011年5月10日开工,于2011年10月12日通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组成联合竣工验收,完成合同、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约定的工程内容,质量评定为合格。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工程结算已经建设单位及深圳市广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审核。工程送审总造价为2 872 714.39元,经审计,审定总造价2 698 200.58元,核减金额174 513.81元,核减率为6.07%(详见附表)。
三、财务收入审计情况
至审计日止,建设单位共收到区财政拨入该项目建设资金500 000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未能够按照建设程序实施并管理项目,存在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等问题;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建设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多计工程造价174 513.81元。核减主要原因是:1.多计工程量及高套综合单价,核减163 696.82元;2.设计费、工程招标代理费、设计招标代理费及结算审核费计取基数不准确,核减10 816.99元。
六、审计建议及处理意见
对于多计工程造价174 513.81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该工程结算中多计的工程款174 513.81元应予以调减,工程造价以审定总造价2 698 200.58元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