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关于同意深圳市龙岗区立人教育培训中心变更举办者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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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9日发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四条,同意深圳市龙岗区立人教育培训中心举办者由许国良变更为魏启凡。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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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9 04:58:3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