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盛包装制品(斗门)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通告
福盛包装制品(斗门)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的通告
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有关要求,福盛包装制品(斗门)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和调查工作,关于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请到斗门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查询。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6年8月31日-2016年9月6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756-5523402
三、电子信箱:dmhbj@126.com
四、通讯地址:斗门区井岸镇朝福路406号(邮政编码519100)
五、联系人:许工
***:关于福盛包装制品(斗门)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2016年8月31日
***:
关于福盛包装制品(斗门)有限公司改扩建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福盛包装制品(斗门)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2、建设内容: 福盛包装制品(斗门)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14年11月6日通过珠海市斗门区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斗环建表[2014]048号),该项目选址在珠海市斗门区白蕉工业开发区,占地35800平方米,主要从事纸类包装箱的生产,年产纸板12000t/a,纸箱1300t/a。本改扩建项目内容为增加1条2.2m纸板生产线和1条1.8见坑生产线,减少1条1.6m纸板生产线,并将原有一台6t/h燃煤锅炉改为一台12t/h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同时新增一台12t/h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一开一备)。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0万元。
项目产生的锅炉废气经处理后高空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新建燃气锅炉标准中较严的标准限值;二噁英最高允许排放标准执行《珠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应用项目环境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珠环[2014]138 号)的标准限值;项目产生的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项目产生固体废物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有关标准;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3、建设单位:福盛包装制品(斗门)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珠海市斗门区白蕉工业开发区
5、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号:斗环建表[2014]048号
6、监测单位: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
三、验收调查结果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珠海市斗门区环保局验收组对福盛包装制品(斗门)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现场验收,该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基本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外排污染物符合珠海市斗门区环境保护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要求,基本形成了防治污染的能力。
斗门区环境保护局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