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征集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为加大我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提高保障性住房总量,妥善解决我区人才和保障对象的住房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总体部署,鼓励各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或合作建设保障性住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或具备规划调整可行性的以下用地:
通过协议方式取得且尚未开发建设的工业用地、原自有住宅用地、尚未完善征(转)地补偿手续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地;
(二)协议出让且尚未开发建设的居住用地、商住混合用地符合城市规划用途的,拟申请增加居住建筑面积用于安居型商品房建设。
备注:生态控制线、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用地不在征集范围。
二、征集要求
(一)建设用地使用年期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或房地产权登记的有效期内;
(二)权属清楚,无查封及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三、征集时间和方式
(一)征集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
(二)征集方式:请将下列书面材料递送至深圳市南山区住宅发展事务中心(地址:南山区桃园路2号南山区委大楼A座508),同时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征集表》电子版发送至zzswzx@szns.gov.cn。详细提供资料如下:
1、《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征集表》;
2、《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3、房地产权证书(有则提供,无则免);
4、宗地现状材料;
5、诚信承诺书:承诺权属清楚、无查封及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注:以上1项收原件,2、3、4项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特此通告。
***: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征集表.doc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6年6月13日
(联系人:陈穗超,联系电话:188****6912、26542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