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人大第20170159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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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6日发表
邓旭东等代表:
你们在南山区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建设南山区船舶防台避风锚地建议》(第20170159号,以下简称《建议》)收悉。《建议》对加强辖区船舶防台避风保障、完善辖区船舶安全管理及提升相关企业人员环境提供了积极的建议。
区委区政府对《建议》高度重视,责成南山交通运输局与我局做好相关对接答复工作。我局涉海职能主要为辖区海洋环境监察及渔业管理,无锚地建设监管职能,为细致全面做好《建议》的答复,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开展相关前期调研并主动与辖区锚地管理及使用单位南山海事局对接。经专门致函南山海事局并多次电话沟通,了解到辖区锚地的相关情况。现综合海事部门意见(详见***:《关于商请共同做好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的复函》)就《建议》答复如下:
一、辖区防台避风锚地现状
南山辖区水域内现有大屿山1、2号锚地、凯丰普通货船锚地、凯丰液货船锚地及东角头等共计七处锚地供船舶锚泊。由于辖区海域不具备良好避风物理条件,锚地受水深及避风物理条件限制造成辖区锚地资源稀缺,此外船舶防台避风期间因安全需要锚泊需保持的安全水域较日常锚泊水域大4-5倍,加之辖区船舶数量较多,造成防台期间辖区大量船舶无锚地可供抛锚的现状和矛盾。往年台风期间,我局执法船艇也常前往广州停靠避风。
二、共同做好防台避风工作
鉴于辖区锚地资源现状,为进一步做好台风期间辖区船舶安全工作,我局及海事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坚持通过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注重防范、强化保障等方式做好防台工作,努力提升辖区船舶防台避风安全保障水平。为充分使用现有锚地资源,海事部门也结合自身职能,通过制定预案、合理调度等方式加强对辖区防风锚地的管理和使用,进一步保障辖区水上交通的安全。今后防台避风期间,船舶可加强与海事部门的联络,必要时也可与我局反馈,我局将在保障辖区渔业船舶的同时,力争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帮助,与各方携手做好辖区船舶的防台避风工作。
三、尽快推动锚地的规划建设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辖区防风锚地的规划与建设主管单位为市交通运输部门(区委区政府已安排南山交通运输局分办对接)。我局已将各位代表的《建议》全面反馈海事部门,将继续与各位代表及海事部门保持沟通并积极配合海事及交通运输部门有关锚地建设的规划论证工作,与各方一道、共同努力,进一步挖掘辖区锚地资源、尽快推动锚地的规划建设、提升辖区船舶防台避风的保障水平。
感谢你们对辖区海洋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将一如既往加强与各位代表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进一步服务南山海洋事业的发展!
深圳市南山区经济促进局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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