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领导调研东部华侨城监督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2018年11月26日上午,受盐田区委副书记、区长杨军委托,盐田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时卫干率队到东部华侨城调研安全生产工作,并现场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时卫干强调,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安全生产突出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把安全责任落实落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区安委办、区应急办、梅沙街道、盐田交通局、盐田交警大队及东部华侨城有关负责人参加了调研。
据了解,11月25日21:54时,东部华侨城盐三路茵特拉根酒店路段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事故致该公司旅客接送中巴受损、8名员工受伤。事故发生后,区领导高度重视,区委副书记、区长杨军立即做出批示。伤者被第一时间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伤者均为擦伤和皮外伤。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置中。
在“11•25”事故现场,调研组一行听取了事故简要汇报,并向工作人员询问事故调查处置进展情况。时卫干实地勘察了事发路段的路况、交通环境、交通设施配置、通行秩序等情况,并听取了交警大队、盐田交通局及东部华侨城公司对该路段日常安全管理、交通设施提升、隐患排查、交通执法、特殊区域(管辖交接区域道路)管制等意见和建议,现场要求各部门针对目前存在和面临的一些问题,进一步加大管控力度,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加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的动态监管,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顺畅。
随后,时卫干在现场组织召开了约谈会,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他强调,企业生产经营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融入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全链条,形成主要领导亲管、分管领导实抓,各部门各司其职、确保人人管安全、事事讲安全。东部华侨城公司及各有关单位要依托区交安办“共管”制度保障的推力,压实责任,紧密联系交警、属地管理部门,形成合力、协同共治,及时对事故路段进行隐患排查,制定治理立行措施,完善交通设施及防范措施,快速整改,有效提升道路安全通行环境。交警部门要按照统一行动与常态整治相结合的执法有责,加大该路段的交通执法力度,开展设卡拦截与机动巡查、白天与夜间相结合整治模式,始终保持对非法驾驶、违法停车、闯红灯、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行驶等突出交通违法乱象进行严查、严控,持续改善交通出行环境。东部华侨城及各相关部门要吸取事故教训,深入分析,加大对司乘人员、游客的宣传引导,引导行人、游客及非机动车文明出行,对标目标,着重打好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严防事故,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盐田区政府在线 编辑 陈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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