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召开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工作会议
9月10日,香洲区召开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工作会议部署全区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工作。区政府副区长杨柳青同志,区农业局局长田忠辉同志和各有关镇、街道分管海洋与渔业的领导参加了会议。
根据国家海洋局和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开展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和专项执法工作的通知》,全国各地要在今年12月前完成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工作,国家海洋局将在年底组织抽查,抽查不达标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暂停审批其他类型项目用海。为全面掌握我区养殖用海现状及海域使用管理状况,规范我区养殖用海秩序,提高依法用海意识,切实保障和维护养殖用海者的合法权益,会议决定成立由杨柳青副区长任组长,张桂兴区长助理,区农业局局长田忠辉任副组长,各相关镇街道分管海洋与渔业领导为成员的区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工作领导小组。
会议对养殖用海普查登记明确了工作任务,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会议要求,相关镇、街道要成立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工作领导小组,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区和相关镇、街道分级组织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工作宣传;要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做到普查不漏、不出错、不重复;普查人员要如实填写每一宗养殖用海项目的普查资料,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要严格执行登记程序,加强对海域使用权登记及登记资料的管理工作;对符合《珠海市海洋功能区划》及《珠海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养殖用海确权发证率要达到90%以上。要切实维护依法用海者的合法权益,在普查登记的实际工作中要以服务渔民、确保渔业生产为宗旨,对养殖用海者作好宣传教育工作,尽可能避免对依法养殖户的财产造成损失;要通过专项执法行动,查处非法养殖用海案件。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