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用公示通告
根据区委组织部《2012年罗湖区科级年轻干部竞争上岗公告》的要求,经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差额考察、区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等环节,以下同志(按姓氏笔画排序)拟提拔使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罗湖区干部任前公示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卢海涛,女,1984年5月出生,广东梅县人,大学本科学历,2007年9月参加工作,2005年11月加入***,现任区发展和改革局科员,拟任团区委学少科副科长。
陈少杰,男,1982年10月出生,江西寻乌人,大学本科学历,2004年7月参加工作,2004年5月加入***,现任区财政局综合财务管理科副科长,拟任团区委办公室主任。
赖俊斯,男,1984年8月出生,广东茂名人,大学本科学历,2008年7月参加工作,2004年5月加入***,现任翠竹街道科员,拟任笋岗街道团工委副书记。
公示时间为2012年7月20日至2012年7月26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区委组织部(地址:区管理中心大楼1112室,联系电话:25666279、25666855,投诉电子邮箱:gbjdk25666279@163.com,邮政编码:518003,投诉信箱:设在管理中心大楼一楼大厅)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单位、地址和电话,以示负责。区委组织部对反映人姓名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反映的问题属于一般性的缺点和不足,不影响任用或反映的问题查无实据的,发文任命;对反映的情况影响公示对象的任用,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办理任职;对反映公示对象在政治立场、思想素质、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经区委组织部部务会议复议,将取消拟任职人选的任用资格。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
201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