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珠海市第二届"小学语文杯"教师读书活动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
为推进创建“广东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工作,促进我市义务教育的高位均衡发展,进一步激发我市教师读书热情,提升教师素养,加快教师专业化发展。在成功举办珠海市首届“小学语文杯”教师读书活动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拟开展珠海市第二届“小学语文杯”教师读书征文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我市全体小学语文教师
二、时间
2012年9月——2013年1月(9月初各区校进行发动和宣传,10、11、12月各区校开展读书活动和评比,2013年1月进行市级读书征文评比)。
三、读书征文活动具体要求
1、 本次读书活动分三个类别
(1)课标学习类:学习阅读《2011版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或名家对新课标解读的文章的心得体会,以及在新课程标准指导下的课堂教学实践反思等。
(2)教育教学类:学习阅读各类优秀的教育教学论著后的启示思考
(3)精品阅读类:学习阅读国内外优秀的书籍、文章后得到的愉快体验或感受、思考。
2、参赛老师至少参加一个类别的读书活动,也可参加三个类别的读书活动,围绕以上内容自拟题目写一篇文章,字数不限。
3、参加市级评奖的征文必须交打印稿和电子稿(打印稿一式五份,电子稿以“学校+姓名”打包),用A4纸单面打印(页面设置为:上2.5厘米,下2.5厘米,左、右各2.5厘米;标题和内容摘要之间空两行,内容摘要与正文之间空一行,标题为小二号字、其余部分为四号字,均用宋体字;行距为单倍距离),首页上写清:参赛类别、文章题目,教师姓名,所在区、校,联系电话、正文除标题外不得出现首页其他信息。一人一类一稿(本次市级评比不接受一人一类多稿和多人一稿)。请自留底稿和电子稿
四、读书征文活动组织方式
1、本次读书征文活动区级、校级评比由各区、校自行组织(时间和参赛人数自定,校级竞赛要求所有语文老师积极参与),市级竞赛由珠海市教研中心语文科组织评审,参赛名额按比例分配到区(具体名额见附录二)
2、 各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小语室统一于2012年12月31日前将各区参赛稿件纸质稿按类别分好送至珠海市教育研究中心储强胜老师处(市教育局4号楼407室:电话:2121483),电子稿分区按类打包(示例说明:香洲区打一个大文件包,名称为“香洲区征文”,内打三个文件夹“课标学习类”、“教育教学类”、“精品阅读类”),并登记教师稿件首页信息,汇总以xls表格发到zhjycqs@126.com。
3、 按照珠海市教育局最新文件精神,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读书征文活动评选办法
1、珠海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征文作品进行评审,并在珠海市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评选结果。
2、征文活动奖项设置:一、二、三等奖;优秀组织奖。
3、获奖作品和单位将由珠海市教育局颁发获奖证书。
4、本次获奖征文如发现有抄袭,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在全市通报批评学校和个人。
联系人:储强胜,联系电话:2121483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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