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2009年度公务车辆定点加油采购的通知珠财采管〔2008〕5号
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
我市2008-2009年度公务车辆定点加油集中采购工作已经结束,经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公开招标,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珠海分公司新村加油站等26家加油站成为我市2008-2009年度公务车辆定点加油站(以下简称“定点加油站”,加油站网点、油品种类及优惠额详见***1)。为使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服务范围
(一)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各区(经济功能区)、各镇(街道办)所属的公务车辆(以下简称“公务车辆”),全部纳入本次定点加油采购的范围。
(二)本次公务车辆定点加油采购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二、定点加油管理
(一)油品种类。本次定点加油采购提供的油品有:90号汽油、93号汽油、97号或98号无铅汽油和0号柴油。
(二)油品价格优惠。定点加油站油品价格在当日油站挂牌价的基础上按投标时承诺的优惠额度给予优惠。
(三)凭加油卡对应车号限量加油。公务车辆一律使用政府公务用车专用卡加油,专用卡申请表(见***2),一车一卡,凭加油卡对应车号加油。每台车的用油量由各用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申请,由各级财政部门核准,报市政府采购中心确定油料总额后,凭卡限量加油。
(四)机动卡管理。因特殊情况超出油量限额的,用车单位可根据车辆数量和单位限定的油料总额,向市政府采购中心申办机动加油卡,机动用油量为车辆正常规定限量的10%,机动卡与用车单位开具的珠海市政府公务用车机动卡加油通知单(***3)配套使用,否则,油站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加油。
三、资金结算
(一)公务车辆定点加油统一使用政府公务用车专用卡进行结算,任何单位不得使用现金支付油款。各用车单位按照各级财政部门资金划拨的有关规定,将本单位加油款统一划入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资金专用账户,由市政府采购中心代收代支油款,按月结算。
(二)公务车辆因工作需要在异地加油的,可凭异地加油***和加盖公章的异地加油核减单(见***4),到建设银行珠海市分行信用卡部及下属网点(见***5)办理报销手续,建设银行珠海市分行信用卡部相应扣减该车辆专用卡上的金额。
四、相关规定
(一)用车单位和个人及油站工作人员须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加油的规定。加油卡只限持卡人公务车辆加油使用,严禁用加油卡购置其它物品,严禁套取现金及代其他车辆加油刷卡,一经发现,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和所属单位严肃处理。
(二)公务车辆加油时,要严格执行油站管理规定,服从加油人员的安排,主动出示加油卡。油站工作人员须核对车牌、油品标号后方可加油。
(三)请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及各主管部门向所属各镇(街道办)、各单位转发本通知或通知各单位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珠海门户网站(http://zhuhai. gdgpo.com )或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 cngpc.com )查询相关内容。
(四)本次招标中,因部分片区出现中标加油站数量少于拟招标加油站数量及未产生中标加油站的情况,是否再行招标补充,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后另行通知。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和市政府采购中心等相关部门反映,以便及时改进和完善。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2510595,传真:2510575;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2538248、2538252,传真:2538228。
***:1.2008-2009年度珠海市公务用车加油网点、油品种类及优惠额度一览表
2.珠海市公务用车专用卡申请表
3.珠海市公务用车机动卡加油通知单
4.珠海市公务用车异地加油核减单
5.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市分行公务车异地加油核减受理网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