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遍开展校园安全防范应急避险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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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3日发表
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开展校园安全防范应急避险培训的通知》(粤教保函〔2012〕6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和培训工作计划的情况于9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安全保卫科。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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