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获区人大代表表决通过
2018年1月22日至24日,斗门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井岸镇召开。斗门区人民检察院韩树军检察长在会上作2017年检察院工作报告,获区人大代表全体表决通过。
2017年,斗门区检察院紧紧围绕斗门改革发展大局,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积极参与平安斗门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受理提请批准逮捕601件879人,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73件960人。深化“四位一体”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体系建设,着力打造斗门检察品牌,获评“珠海市社会治理创新优秀案例”。进行多元化未成年人普法宣传,举办全市首例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
二是加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全年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27件27人。依法查办了丁某某等五名工作人员受贿渎职,导致2.7万余吨走私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案件。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制作专题展板152个,编发法律读本1.2万册,全力服务和保障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
三是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托“两法衔接”平台对行政执法和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及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决定不批捕142人,不起诉35人,对220名社区矫正人员、1045件财产刑执行案件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审查,监督办理了我市首宗执行缓刑的罪犯又犯罪案件。
四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将190项权限授予检察官独立行使,检察官在权限范围内对案件质量负责。
五是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和检察人才培育工作,深化“阳光检务”,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先后荣获了“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普法宣传先进个人” 、“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员”、“全国检察机关侦防能手人才”等十余个国家、省、市荣誉称号。
人大代表们分组审议讨论斗门区检察院工作报告,充分肯定了该院为维护人民群众权益、服务斗门改革发展大局所做的贡献,并针对继续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依托“两法衔接”平台强化法律监督职责、着力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化解社会矛盾等工作提出宝贵建议。
会议期间,斗门区检察院组成旁听审议小组,认真记录了代表对检察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斗门区检察院将对各项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分类,确保落实和反馈,积极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推进检察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