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养犬管理的提案
建议内容
一、现状:
第一部分、全市犬只数量及隐患概况
根据《2017年中国宠物行业白皮书》,2017年中国养宠物的家庭约5912万户,2017年我国宠物数量达2.5亿只。具体到深圳,目前深圳各种犬猫宠物数量约20万只,宠物医院有190家,宠物店约280家,从业人员4000多人,行业产值也在6亿元以上,整个宠物市场产业链初步形成。
根据新闻报道中深圳市动卫所副所长邓文煌现场发言时介绍,据统计,2017年我国报告发生人间狂犬病病例502例,其中广东省23例,这是近10年来人间病例最少的一年。深圳自2001年开始实施犬类狂犬病强制免疫工作,并且实行了免费免疫政策,经过10多年的宣传和市民的积极参与,深圳人感染狂犬病防治工作成效突出。据统计,深圳目前有2000多万人口,犬猫数量约20万只,每年人被犬猫抓伤咬伤的暴露人群数量近10万人,2008年至2016年连续9年深圳没有发生人间狂犬病本地病例,但是去年深圳发生了一例人感染狂犬病发病死亡的案例,该死者被流浪犬抓伤感染而亡。
第二部分??深圳管理制度及工作概况
深圳自2001年底就开始实施犬类狂犬病强制免疫,由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发文,将每年的4月、9月定为全市犬类狂犬病强制免疫统一行动月。2003年将狂犬病疫苗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决定对犬只狂犬病实施免费注射,2006年还将此规定写入了《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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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在城市管理平台设置了犬类登记的相关机制。已经具备全方位落实《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的条件。
据悉,目前深圳在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以及委托动物诊疗机构已经设置了160多个犬类狂犬病定点免疫注射点,养猫狗的深圳市民可以在平常带猫狗去这些免疫点注射疫苗。
二、理由:
1、宠物犬疫苗接种率低。据南方周末2017年的报道:我国宠物犬狂犬病疫苗接种率不到两成,远低于70%的最低有效疫苗接种覆盖率。农村地区只接种仅为3%。中国军事医学院军事兽医研究所和北京市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人员共收集了224只流浪狗进行了检测,67只携带狂犬病病毒,也就是30%以上的流浪狗都可能携带狂犬病毒。
截至目前,未见深圳市登记在册的城市犬数量,也未见注射过疫苗的数量统计,如果按全国统计数据来估算,情况不容乐观。宠物犬伤人事件数量多。每年人被犬猫抓伤咬伤的暴露人群近10万人。
2、管理机构不明晰,居民投诉仅仅能够依靠110报警求助,对于管理效果、投诉不见效果。
3、宠物犬的活动区域不受限制,狗与人以及因狗引发的邻里矛盾逐年增多。“据调查,深圳的流浪犬的产生,一部分是一些养宠者没有系狗绳而让狗狗走丢,一部分是一些养宠者责任心不强将狗狗丢弃,这些流浪犬由于长期在野外流浪,且没有注射狂犬病疫苗,很容易感染病携带上狂犬病病毒。”遛狗人不给狗套链子,其中包括一些大型犬,任由其到处乱窜、随处排泄粪便,不讲卫生。
4、登记管理混乱,市民对家养犬规定认识不足。深圳各级政府对家养犬就有明文规定给予规范,但不少市民对这些规定并不清楚或视而不见。同时,犬类登记无相应的宣传措施,登记站以社区工作站、宠物医院、党群服务中心,城管办等,管理混乱。
5、养犬法律法规不健全,部门责任不清。犬类的强制免疫疫苗注射机制、犬类排泄物污染城镇环境、大型犬伤人事件的后续处理等应有哪些部门具体来管理等应该进一步明确。
强化犬类管理的意义
第一、从社会管理角度,补齐管理制度,提升深圳国际化都市的城市品质;
第二、社区等生活环境的安全管理,可以降低隐患风险,保障公民生命安全,让社区、街道、公园等更宜居;切实落实卫生城市的防疫工作。
第三、还市民以卫生城市,减少宠物随地大小便等。
第四、维护公共秩序,增强邻里之间的和谐,为缔造和谐深圳增添基础。
三、建议:
结合我市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创建活动所取得的成绩,因此民盟福田十五支部建议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生命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
第一、建章立制、细化落实条例,加强制度建设
严格按照《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协同社区管理工作做好养犬的登记管理、流浪犬只管理处置工作。建议上级政府尽快出台养犬管理实施细则,(1)明确统一的犬只管理责任主体单位,明确市民投诉受理和处置单位;(2)建立城市犬只管理巡查、检查制度,明确犬只登记细则。建立以养犬登记管理和强制免疫管理为核心的管理制度,切实做到对养犬家庭的实施强制免疫制度,定期注射相关疫苗;同时严格执行有证养狗制度,禁止无证养狗;(3)明确处罚细则;(4)建立投诉奖励、受理、处理、回馈等管理制度,制定管理问责机制;(5)增加人员和经费,建立遗弃宠物狗、流浪狗的收容处置制度和配套措施。
第二、增加违规养犬的处罚力度和可操作性。养犬人在登记注册的基础上。收取相应的管理费,加大养犬人的看护责任和法律责任。对不按规定办理注册的家犬,一律视为野犬。建立违规养犬举报机制,犬只未按要求佩戴号牌,一经举报,予以处罚。
第三、抓好“四个层面”宣传,普及养犬注意点
广泛利用媒体、社区进行养犬政策的宣传,倡导文明养犬。增强养犬户主人法律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做到文明养犬、卫生养犬、不得扰乱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
(1)社区民警入户宣传。印发《致市民的一封公开信》和宣传卡片,由派出所社区民警要将宣传资料及时发放到养犬户手中,同时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板报等形式进行宣传,普及养犬注意点。
(2)在公众聚集场所设点宣传。由公安会同城管、卫生防疫等部门及犬类管理协会等社团组织,在商场、社区、公园等门前广场设点宣传,可以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服务、图片展示、签署文明公约等形式;
(3)媒体舆论宣传。市局会同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媒体制作编发专题新闻,加大媒体宣传报道力度。
(4)网上引导宣传。依托政府城管等网站发布等网络论坛,加强网络宣传,提升养犬户法制和公德意识,共创和谐舆论环境;在官网上公布养犬必备条件、养犬办证、免疫规定、办理程序、违规养犬危害等资料,供群众选用。
第四、市场监管和重点区域的犬类管理。
(1)狠抓源头管理,强化市场监管。明确市场交易登记制度和免疫管理制度,凡进入市场交易的宠物必须按规定接受疫苗注射,并履行相应的登记手续,从源头上保障宠物饲养的规范化。同时抓好防疫登记发证工作。组织治安部门、派出所,充分发动依靠居委会、村委会及小区业主委员会,形成合力,在较大或有条件的派出所,从方便群众、保证进度、利于管理出发,因地制宜设立犬类办证点,督促养犬单位和个人主动办理《犬类免疫证》,对原办证犬已死亡或丢失等原因不再饲养的,督促养犬户到办证点办理注销手续。
(2)重点区域,由城市管理部门对城市主要道路、校园周边、公共交通及商店、公园等公共场所携带犬只出入行为进行禁止。古城核心保护区要对遛狗的时间和地点要有明确的规定,标识一定的时间和相应的区域。
第五、合理配置资源,组建专门执法队伍
目前,在对于养犬的管理上,深圳市主要是以城市管理机构为主,需要采取有力措施,合理配置和投入人、财、物等力量,组建犬类整治的培训和管理队伍,切实加强对犬类管理,并将养犬管理工作情况列入年度考核目标,或将其列为专项考核工作。虽然制定了登记注册制度,但是并没有配备专门的执行力量,这就使得这项制度很容易流于形式。执法不严是更为主要的问题。
第六、加强整治,抓好违章犬只清理收容工作
与“携犬出户时,不对犬束犬链”等行为相比,违法遗弃犬只的行为更加危险,很多流浪犬伤人事件,都是由于犬的主人违法将家犬遗弃,才使流浪犬无人管束频发伤人事件。建议公安会同城管等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清理收容行动。凡无人管理的无主犬、流浪犬一律予以收容;对违反犬类管理规定的行为,坚决依法严格查处;对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依法追究犬主责任。认真受理处理群众举报犬患警情,做到凡举报必核查,凡查实必处理,凡具名举报必反馈结果。发现规定禁止的烈性犬、伤人犬需实施捕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捕杀,实施无害化处理。
第七、各组织形成合力,构建长效机制
改变以往犬类管理单靠政府的模式,建立以城管为主,联合公安、社区、卫生、交通等各部门,动员居民、犬主及社区基层组织共同参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结合市民反响强烈的问题,对我区养犬实行分类管理,闹市区和有物业管理的生活小区、人口密度大的生活区等为重点管理区,限定范围以外的郊区为一般管理区。重点管理的区域,要会同当地街道、社区,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日常整治工作,建立常态管理机制。
建议依托社区加强犬类管理。社区居委员会或小区物业管理,应担负起居民养犬的监督管理主体职责,对辖区的养宠物犬的户数和宠物犬的数量进行逐一登记管理,制定小区养犬公约,督促社区养犬户主人的宠物犬按规定注射狂犬疫苗。小区垃圾箱附近设立“宠物卫生间”,便于保洁人员及时清理、消毒。
建议回复
福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深圳市福田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提案
第20190085号的答复
尊敬的何小芳委员:
您好!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深圳市福田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提案第2019008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养犬管理的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根据工作的职责权限依法履职,现将情况答复如下:
加强查处力度,严格执法
在立法层面,深圳市为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秩序,于2006年制定了《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对犬类登记管理、免疫检疫、文明养犬等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及处罚措施,我局作为区级的养犬管理主管部门,一直遵循养犬人自律、政府监管与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积极落实辖区的养犬管理工作,严格执法。一是常态化巡查。根据流浪犬只活动的区域科学制定路线,定期上路巡查,各街道执法队根据辖区情况,在市民外出遛狗的高峰期,深入到公共广场、公园、城中村等人流密集区域,重点查处无证养犬、违法饲养烈性犬、遛犬不束犬链及违规进入公共场所等不文明养犬行为。二是联合辖区派出所,继续推进城管、公安执法信息互换、监管互认、人力互动、执法互助的“四互机制”,一方面,解决调查取证难、当事人不配合执法、阻碍执法等问题,另一方面,对因不文明养犬涉嫌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刑事责任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三是教育说理在前,对不听劝导的犬主依法处罚,暂扣其犬只。今年1至5月份我区共立案处罚不文明养犬案件88宗,警告劝导不文明养犬行为78宗,暂扣犬只8只。四是强化执法监督考核。根据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关于2019年养犬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局将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一步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对各街道执法队已下达了执法任务指标,并纳入执法考核,未完成指标或处理犬类投诉不及时的将予以督办扣分。五是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城管执法人员在接到关于不文明养犬的投诉后赶到处理时,违法行为人与犬只大多已不在现场,执法人员难以取证和监管。针对该问题,我局继续在小区遛狗高峰时间段组织专项执法行动进小区,协调物业调取监控确认违法行为人,穷尽取证手段;将继续深化与媒体的合作,邀请更多市民代表参与,对执法行动予以***、监督、报道,明确严格执法就是最好的教育宣传手段,做到以点带面、以罚促管,扩大社会效应。今年6月18日,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针对居民小区、社区公园、建筑工地、商业广场等重点场所,我局组织了全区性的专项执法行动,当天由我局主要领导带队,全区出动了182人次,车辆29台次,派发文明养犬宣传资料430余份,查处不文明养犬6宗,收治流浪犬4只,开具行政处罚决定4宗,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记者还专门参与了我区在园岭街道白沙岭社区的执法行动。
建立专业犬只辅助执法队伍
针对城市流浪犬在路面乱窜影响交通安全、随地排泄、扰民伤人等问题,我局与深圳市华南犬类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合作,专门抽调骨干成员,配备专业化的捕犬工具及车辆,成立了集禁养犬和流浪犬捕捉、收容、处置及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教育劝阻工作为一体的常态化专业犬只辅助执法队伍。建立了流浪犬收容场所,对收容的犬只予以登记造册。其中,对捕捉到的流浪病犬经隔离治疗无效后,将送到指定的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疾病的扩散;对捕捉的被遗弃、放养或依法暂扣的宠物犬,送到犬只收容中心进行隔离观察和治疗后,如无主人认领,将定期严格筛选部分犬只供市民领养。今年以来,累计收治犬只98只,主人接受行政处罚后领回的有3只,市民领养案例3宗,无害化处理76只。
整合社会资源,规范办证管理
据统计,我区于2006年开始至今共办养犬证 25711个。其中,2018年办证为3008个,2019年以来办证1423个。我局为了更好的规范犬只办证管理工作,首先是积极推动辖区宠物医院参与文明养犬管理工作,今年,我局已发动22家宠物医院充分利用其“5+2”“白+黑”的营业时间,提高市民办证的积极性和便利性。宠物医院完成接收市民申请资料、犬只品种验证、犬只拍照等信息采集工作,我局完成信息备案及确认等后期工作,养犬证可在宠物医院或我局养犬管理办公室实地领取,也可申请快递服务,实现“办一件事、跑一个地”的“一站式”办证服务,同时,采用电话回访养犬人、不定期抽查和现场检查等手段,对宠物医院可能存在的未建立台账、违规收费、资料审核不严、违规登记禁养犬只等行为进行检查,如发现有违规行为,不但扣除相应的服务费用,还将向宠物医院的发证机关通报情况,并向媒体公布,督促宠物医院规范经营,促进辖区市民规范养犬。其次,我局通过整合犬只登记、免疫、宠物医院信息等数据,建立犬只信息管理系统,系统包括以信息采集、申报审批、违规记录、变更注销、检索查询等功能为主的犬只登记模块和以按种类、区域、违规记录、注销情况等关键字汇总的统计分析模块。最后,进一步完善我局开发的犬只管理APP系统功能,加强行政管理人员和一线执法人员对犬只的登记管理并做好“美丽深圳”微信公众号中在线“扫码”申请养犬证办理功能的系统维护工作,进一步方便市民办理养犬证申请。接下来,我局将试行电子版养犬证的推广工作,开展犬只虹膜扫描技术研究,进一步推进犬只登记、信息采集、品种识别等工作的智能化管理。
多形式加强文明养犬宣传
第一,2014年以来,我局共派发各类宣传品6万余份,组织现场活动43次,在滨河路等路段多块户外广告大屏刊出文明养犬宣传20天次,在各类媒体上开展宣传12次,并且注重与社会组织合作,充分借助义工团体、爱护动物协会等社会组织与养犬市民接触多、专业水平高、社会责任感强等优势,搭建固定的宣传服务“平台+队伍”,共同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服务活动,重点宣传《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科普狂犬病知识、文明养犬行为守则、养犬登记制度、深圳禁养的27种烈性犬等,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二,我局在全区200余个住宅小区、都市绿道等场所设置宣传指引箱和指示牌共1100余个,组织人员进驻辖区各居民小区进行文明养犬宣传,持续开展文明养犬宣传箱(牌)进社区,借鉴国外先进城市做法,在辖区养犬集中的住宅小区设置文明养犬宣传指引箱(牌)。一是改善小区环境卫生。指引箱内设有犬只粪便收集箱,并配置废旧报纸,市民遛狗时若未带拾便纸,可利用箱内废报纸将犬只的粪便包好放进犬便箱,减少小区内犬只乱拉粪便难清理的现象,强化犬主的责任意识。二是引导养成文明养犬习惯。指引箱体上印有牵好狗绳、清理狗粪等文明养犬标识和宣传语,并放置宣传彩页,成为小区内固定的养犬宣传栏,时刻提醒养犬市民遵守文明养犬的有关规定。三是形成相互监督机制。积极发挥小区物业的积极性,要求小区物业管理处负责指引箱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并做好小区内市民文明养犬的监督工作,居民对不文明养犬或违法养犬行为,既可以向物业管理处投诉,也可以通过指引箱的投诉电话向城管部门投诉,拓宽投诉渠道,形成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约束。
第三,我局创新在福田景田北六街打造了深圳首个以宠物为主题的公园,配套宠物科普知识栏、训练设施、宠物便池、洗手池设施等,不但为爱宠市民提供了更丰富的休闲活动选择,还能通过该主题公园扩大公众参与度,使更多爱宠市民潜移默化的融入文明养犬的自觉性。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积极落实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的部署,启动“TNA”计划,即Trap(捕捉)-Neuter(绝育)-Adoption(领养)。进一步完善犬只收治的规范管理流程,继续发动社会动保组织广泛参与,对流浪和无主犬只进行专业筛选治疗,经兽医检验健康及为非禁养犬只的,经免疫和绝育后,开放给市民和动保组织领养。
二是与小区物业合作,积极探索养犬管理新思路和新模式,逐步形成由政府部门牵头,街道办事处、社区、小区物业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机制和物业自治工作模式,***小区犬只扰民、无证养犬等违法问题。包括制定一份文明养犬公约、在小区由居民和物业保安组建文明养犬志愿者队伍和巡查督导队伍、继续推进犬只义诊活动、建立文明养犬交流群、设置不文明养犬曝光台等措施,形成共管共治机制。
三是加强与住建、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同工作,强化源头管理,对辖区宠物售卖店的待售犬只采取备案或预登记措施,防止无序繁殖和随意售卖没有健康证明犬只的乱象。
文明饲养宠物离不开法律法规的约束和宣传教育的引导,更离不开市民的自觉行动。我局将继续加强犬类执法和文明饲养宠物的宣传工作,努力探索符合深圳定位和未来城市发展的宠物管理之路。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今后为城市管理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深圳市福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7月8日
(联系人:陈冰 ,联系电话:159****1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