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珠海市富山工业园2020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经贵园区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审批珠海市富山工业园2020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珠自然资富字〔2020〕41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同意贵园区将园区属下的国有农用地1.7481公顷(其他农用地1.748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上述土地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富山工业园城镇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安排为城乡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的,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由我局富山分局依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五、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报备。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