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八不准岫岩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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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3日发表
为切实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精神,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耕地、抵制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连日来,岫岩自然资源局积极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宣传活动,全力营造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强大舆论氛围。
据了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包括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岫岩自然资源局联合各乡镇办事处通过微信工作群、乡村大喇叭、宣传板报、入户宣传等方式,加大农村建房“八不准”政策宣传力度,营造按规、依法建房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群众认知度,做到人人皆知、人人参与,确保全县农村占用耕地建房整治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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