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治宝安大道广告招牌的公告
为把宝安大道建设成平安大道、景观大道,区城管局(执法局)决定即日起对宝安大道两侧的广告招牌进行整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整治路段:
从新城检查站至西乡大道段为第一阶段整治路段,完成后再向北延伸。
二、 整治内容:
1.未经城管部门审批的所有广告招牌;
2.虽经审批,但存在安全隐患,有损市容市貌的广告招牌;
3.楼顶广告招牌;
4.指路牌、导示牌;
5.布幔、横幅。
三、 时间安排:
4月15日前为公告时间;4月20日前为业主自行整治时间;4月30日前由区城管局(执法局)组织强制拆除。
四、 注意事项:
1.请广大业主站在爱我家园、美化宝安的大局,支持和配合政府工作,主动拆除不符合景观要求的广告招牌,为优美宝安作出贡献。
2.宝安大道属于区严管路,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在该路两侧设置广告招牌、指引牌等,违者将按有关法规予以严惩。
3.欢迎广大市民参与和监督宝安大道的管理,对有损于优美宝安的行为进行举报(电话:27875590)。
宝安区城市管理局
宝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OO八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