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局)2009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局)2008年度责任目标白皮书完成情况已统计完毕,2009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已制定完成。现一并予以公布,欢迎公众查阅,提供有关建议,积极给予监督。
一、本部门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和价格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本市工商行政管理和价格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管理各类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办事机构以及“三来一补”项目登记注册。
(三)监督市场竞争行为,依法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四)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依法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
(六)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
(七)实施合同行政监管,依法查处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依法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管拍卖行为。
(八)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指导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认定申请。
(九)依法对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查处广告违法行为。
(十)管理非破产企业清算,监督强制清算企业的清算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价格综合管理;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提出价格调控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及中介服务收费,规范和协调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规范行业价格行为。
(十二)依法对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者和中介组织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和处理价格投诉举报,制止低价倾销、牟取暴利、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对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
(十三)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和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四)建立完善与企业对话沟通制度,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08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一)全年办理各类企业登记35874家;确定了网上业务拓展的方向,明确了36项网上行政审批内容;备案了171家企业登记代理机构和342名企业登记代理经办人员,积极发挥“两会一所”的企业登记代理作用,促进企业登记代理市场规范。
(二)办理企业年检185175家,吊销企业18279家。为全市600多家金融企业和其他分支机构较多的集团公司、连锁企业集中办理了年检手续。
(三)联合市公安局开展打击虚假登记和非法登记代理行为专项行动,查办案件218宗,移交公安机关拘留49人,追究刑事责任6人,遏制了虚假登记和非法登记代理行为。
(四)制定出台了《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实质性审查办法(试行)》,办理重点行业、敏感区域企业登记时依法进行了实质性审查,提高了企业登记工作质量。
(五)查处了涉及零供、房地产、旅游、餐饮消费等行业的反不正当竞争案件,扩大了我局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的社会影响。
(六)开展了无传销社区创建及交叉检查。至年底,我市创建无传销社区合格率达80%。同时,开展了打击传销专项整治。
(七)对华强北赛格电子市场、龙岗电子世界进行了为期一年的整治,有力打击了违法经营行为。全年开展各项打假专项行动及联合行动518次,出动执法人员29778人次,检查销售单位42797家,查办售假案件668宗、移送司法机关59宗,罚没金额263.12万元,销毁假冒伪劣商品货值3509.1万元,查获假劣食品、手机及配件、箱包、服装、手表、酒类、商标标识等货值6179.98万元,有力打击了违法经营行为。
(八)超额完成驰著名商标推荐任务。共推荐100件商标申请认定 “广东省著名商标”,72件获得认定;共推荐“杰科”、“居众”、“中兴”等15件商标认定中国驰名商标,5件获得认定。
(九)在奥运开幕倒计时100天和奥运火炬在深传递期间、奥运会及残奥会举办期间开展了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专项行动。
(十)完成了网络广告专项监测报告及网络广告监管系统建设。
(十一)对户外广告总体情况进行了摸底调研,并持续开展了内容违法户外广告专项治理。
(十二)于2008年5月底完成了《深圳市加快广告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08年10月底制定出了《深圳市加快广告业发展的指导意见(送审稿)》并报市法制办审查。
(十三)相继出台了《深圳市家政服务合同》(员工制服务类)、《深圳市二手车买卖及居间合同示范文本》、《深圳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分别于6月30日、9月12日、12月18日正式公布。
(十四)重新设计和规范了食品批发商出具的送货单;将豆制品预警处理情况纳入通报范围。
(十五)截止到2008年12月1日,年初确定的50家农贸市场已全部动工改造,完成预期目标。
(十六)以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七类食品为重点,开展了23次流通领域预包装食品抽检,抽检品种达3639批次,品种覆盖率为72.78%。
(十七)对消费者权益服务站职责进行了整合,继续扩大服务站覆盖范围。至年底,全市范围内共建立消费者权益服务站1294家。
(十八)如期完成12315行政执法综合平台建设。
(十九)制定了我市公办高中收取择校费后免收学杂费政策和免收借读费政策。
(二十)管道天然气正式销售价格于2008年12月1日正式公布实施。
(二十一)贯彻国家、省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在此期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369人次,执法车辆591辆次,除对纳入国家、省和市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范围的企业进行了多次清查外,还对全市1760多家各类商场、超市、批发市场、个体门店进行了检查。
(二十二)按计划开展了公交票价专项检查、春运票价专项检查、电信邮政资费专项检查、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专项检查及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未完成事项及情况说明:确定我市公办义务教育免费对象和免费项目工作未完成。2008年10月17日,我局将《关于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问题的通知》送市财政局会签。但***下发了《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5号),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收借读费规定了新的政策。市财政局有不同意见,导致文件会签受阻。下一步,若市财政局同意签发文件,则尽快在全市实施该项政策;若市财政局不同意签发,则提请市政府审议。
三、2009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
工作任务 | 目标及进度 |
研究出台服务企业措施 | 3月份前出台服务企业方案; |
3月至6月深入企业调研,根据调研成果制定有关服务企业措施; | |
年底前组织落实各项措施。 | |
以涉企收费为重点,开展价格检查及清费减负工作 | 3月底前制定清费和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
7月底前完成清理和专项检查工作,提出违法(违规)收费处理意见; | |
9月底前上报清费(取消、降低)意见; | |
12月底前公布清费及专项检查结果。 | |
创新企业登记监管服务方式 | 年底前出台有关小额贷款公司、商务公司登记操作办法; |
年内实现涉及企业登记的全部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网上注册登记。 | |
以农贸市场改造升级为重点,推进食品安全监管 | 全年改造升级30家农贸市场。3月31日前确定全市市场改造目标;6月30日前确定纳入改造范围的市场名单;9月30日前对各区改造实施情况进行督查;12月31日前确保30家纳入改造范围的市场全部动工改造。 |
实现全市符合条件的市场持证经营率达100%的目标; | |
实现全市商场、超市、市场准入管理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普及率达100%的目标; | |
上下半年分别组织开展一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 |
完善消费维权工作机制,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 3月31日前主办“3·15”国家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 |
6月30日前组织消费者开展对重点消费领域的消费体验活动; | |
9月30日前建立与台湾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联系,扩大区域消费维权合作; | |
12月31日前在华强北“中国电子第一街”建立工作联络点。 | |
实施全市商标战略纲要,大力促进品牌战略 | 开展对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的商标服务系列活动; |
9月底前推荐8件以上深圳企业商标认定中国驰名商标; | |
12月底前推荐60件以上深圳商标认定广东省著名商标。 | |
发挥合同监管职能,制定建材行业格式合同 | 3月31日前拟定年度有关工作计划; |
6月30日前对全市建材市场进行检查; | |
9月30日前出台建材市场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 | |
10月31日前发布建材市场合同示范文本。 | |
巩固推进无传销社区创建工作 | 3月31日前拟定全年无传销社区创建工作计划; |
6月30日前无传销社区创建工作验收合格率达到85%; | |
9月30日前无传销社区创建工作验收合格率达到90%; | |
12月31日前福田、罗湖、南山、宝安、龙岗五区各增加创建2个无传销街道。 |
四、公众参与
公众可选择以下几种方式,对我局白皮书事项进行咨询、投诉或提供相关建议:
(一)拨打12315申诉咨询电话。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xxgk@szaic.gov.cn。
(三)登陆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局)网站(http://www.szaic.gov.cn/),访问公众服务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