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三角岛垃圾处理项目核准的批复
珠发改核准〔2020〕5 号
珠海九控蓝色海洋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报来珠海市三角岛垃圾处理项目核准申请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落实“生态优先”发展理念,保护海岛海洋生态环境,解决三角岛开发的垃圾处理问题,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 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珠海市三角岛垃圾处理项 目(项目代码为:2020-440402-78-02-051930)。
项目单位为珠海九控蓝色海洋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珠海市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三角岛西南角。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新建垃圾处理一套设备(含热解处理设备,餐厨垃圾处理设备、废气废渣处理设备);新 建垃圾分类、打包、运输等设备设施;新建配套供电系统;垃圾运 输码头泊位;建设智慧环保综合管理平台;建设环保综合管理用 房;垃圾处理厂房等。
四、项目总投资为11088万元,其中企业自有资金3388万元,申 请银行贷款等其它资金筹措渠道7700万元。
五、建设项目环保和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要求:项目涉及环境影 响、生态安全和重大公众利益等方面的,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 求。
六、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信 息表(珠海市三角岛垃圾处理项目)、关于申请核准珠海市三角岛 垃圾处理项目的请示、三角岛垃圾处理项目申请报告 、珠海市三角 岛保护和利用规划(报批版)、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无居民海岛 开发利用审批办法》的通知、珠海经济特区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 理规定(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海军南海舰队参谋部作战处《关于对三角岛码头工程项目选址的意见》、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同意珠海九控蓝色海洋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利用三角岛部 分用岛的函》(粤海渔函〔2017〕1095号)、三角岛码头海域使用 权证〔 国海证2018B440****0715号〕、 三角岛码头海域使用权证〔国海证2018B440****0724号〕、三角岛整岛不动产权证〔不动产 权 证 0051457 号 〕 、 三 角 岛 后 勤 码 头 不 动 产 权 证 〔 不 动 产 权 证 0008948号〕、三角岛公共用地红线区域图、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 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珠海市三角岛保护与利用规划的批复》、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0〕122号、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0〕141号、珠海三角岛运动休闲及科教示范项目三角岛社稳评估报告、珠 海三角岛运动休闲及科教示范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与评估报 告编制技术服务合同(合同编号:JKLH-HT-2018042)、珠海万山海 洋开发试验区经济发展局《关于请求出具珠海三角岛运动休闲及科 教示范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意见的函》、珠海万山海洋 开发试验区维护稳定办公室《关于对珠海三角岛运动休闲及科教示 范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备案的复函》。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 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 案管理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 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八、请珠海九控蓝色海洋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 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 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 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珠海九控蓝色海洋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 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 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