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科学管理
实现科学用地 主动服务企业
记者从市政务办获悉,《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科学管理的暂行办法(2015年修订)》(下称《暂行办法》)在日前正式印发实施。该办法覆盖投资项目准入、用地管理、指导服务三大方面,贯穿项目准入到建成投产全过程,将进一步加强我市投资项目的引导和科学管理,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大土地集约化管理力度,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市政务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考虑到国家和广州市分别出台了《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本)》、《广州市产业用地指南(2013年版)》,以及我市出台了《从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从化市工商业项目评审准入流程(试行)的通知》(从府办〔2014〕7号)(下称《准入流程》),加上《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科学管理的暂行办法》(从府办〔2012〕34号)依据的部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出现了变化等情况,去年8月,市政务办启动了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科学管理的暂行办法》(从府办〔2012〕34号)的修订工作,拟写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先后两次征求了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和一次社会公众意见。
记者看到,《暂行办法》包括五部分。第一部分是总则,主要是对适用范围的规定;第二部分是投资项目准入评审,由于我市出台了《准入流程》,拟参照执行;第三部分是投资项目用地管理,主要对项目落户区域、项目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土地闲置处理等的规定;第四部分是投资项目指导和服务,主要是做好项目落户后的服务工作,第五部分是有效期的规定,拟实施两年,有效期到2016年12月31日。
此次主要修改内容在第二部分投资项目准入评审,该部分对项目准入评审、签约、供地等有了明确的规定。市政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以前我市的镇街、园区、部门可以多头招商,导致有些企业想投资项目却不知道从何处着手。而在《暂行办法》中,项目的准入统一由市经贸局牵头负责,企业申请项目投资时目标更加明确。在用地上,则由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并对项目用地的内容、成效进行量化考核。在土地资源日益紧张的现在,此举可以更好地引入优质企业,更加灵活地盘活土地,实现科学用地的目标。市政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以前项目引入后,缺乏后续的***服务,往往等到企业反映问题才了解情况。而《暂行办法》实施以后,市政务办将会负责投资项目落户后的服务工作,由被动变为主动,更好地服务企业。(实习记者万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