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关于海吉星农产品物流园3号楼总平面图修改的公示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海吉星农产品物流园3号楼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项目(宗地号G05601-0261)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白泥坑社区,于2014年8月取得深规土建许字LG-2014-0061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本次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一层总平面图、一层平面图中局部建筑名称修正,C轴交3~8轴 、20~25轴改为升降平台设置基坑,卫生间局部修改,增加货运通道,货运通道坡度调整,L~M轴中间外墙增设高窗。二层平面图中A轴墙体增设高窗,增加消防通道,通至1号、2号楼二层,部分装卸平台改为加工间,取消了部分加工间,调整洗手间位置,通往5、6号楼3层的平台形状修改,建筑外边线修改。三层平面图中因二层局部修改,屋面外边线修改,D~E轴交4~6轴、8~11轴、13~15轴、17~20轴、22~24轴改为不上人屋面,取消设备平台。四~七层平面图及屋顶平面图中D~E轴交4~6轴、8~11轴、13~15轴、22~24轴4处为建筑造型需要,设置结构梁,取消设备平台。总图及其它,因3号楼局部修改,取消了部分加工间、设备平台等,总平面图、技术经济指标相应修改;涉及立面、剖面图局部修改,涉及图纸图号、出图日期等修改,修改详图纸云线圈注部分。修改后的各项规划指标等仍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相关文件的规划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对该项目总图修改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2017年8月3日起至2017年8月9日止)。公示期间,如对该项目总平图修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1105室。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http://www.szpl.gov.cn)、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大厦一楼大厅)及项目现场同时进行展示。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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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报建总平面图
2.修改后总平面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7年8月3日
联系人:刘工 电话:(0755)28906020 传真:(0755)2892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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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报建总平面图.jpg
2.修改后总平面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