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自贸区近洋国际汽车物流枢纽及配套码头(广州港南沙港区近洋码头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南沙自贸区近洋国际汽车物流枢纽及配套码头
(广州港南沙港区近洋码头工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需开展南沙自贸区近洋国际汽车物流枢纽及配套码头(广州港南沙港区近洋码头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概况
(一)项目名称:南沙自贸区近洋国际汽车物流枢纽及配套码头(广州港南沙港区近洋码头工程)
(二)项目概况:项目为新建工程,位于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沙仔村,广州港出海航道主航道狮子洋西岸,广州港南沙汽车滚装船码头下游。拟建8个生产泊位(1#~8#泊位)和2个工作船泊位(9#、10#泊位),其中8个生产泊位包括2个50000吨级通用泊位(1#、2#泊位)、1个2000总吨汽车滚装船泊位(8#泊位)、2个1000总吨汽车滚装船泊位(5#、6#泊位)、1个3000吨级件杂货泊位(3#泊位)、2个2000吨级杂货泊位(4#、7#泊位)。码头后方配套建设堆场、待渡场、汽车仓库、办公区、汽车展贸区等(用地面积约82.47万㎡)。码头的年设计通过能力493万吨,其中滚装汽车30万辆,重大件50万吨,集装箱2.7万TEU。工程建设方案包括总平面布置、装卸工艺、水工建筑物、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道路、堆场、配套工程等。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环评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评报告书编制阶段。第一阶段,开展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状况调查,识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因子,筛选主要的环境影响因子,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制订工作方案。第二阶段进行进一步工程分析,开展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进行项目的环境影响预测,评价项目的环境影响。第三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所得结果,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
(二)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监测的方法和制度。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一)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项目的主要态度;
(2)公众认为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
(3)公众对项目的环保治理措施方面有何意见和建议;
(4)公众对项目的其他意见和建议等。
四、公示期限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提交书面意见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信函以邮戳为准)。
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近洋港口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 莫先生 联系电话:020-39092382
电子邮件:mxh@coastport.com.cn 传真:020-39092390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沙仔村沙中下街114号
邮编:511455
六、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 赵 工 联系电话:020-85538219
电子邮件:zmmwalden@126.com传真:020-29119528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七号大院
邮编:510000
建设单位:广州近洋港口经营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