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工商局推行食品监管巡查日志和季巡督查制度
今年来,通江县工商局全面推行食品监管巡查日志和季巡督查制度,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常态化、规范化,着力***部分食品经营户不按规定建立食品进销台账、不合格商品退市台账和个别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巡查缺位、监管不到位、案件查处不力、受理处置食品消费纠纷不迅速等问题。
推行食品监管巡查日志制度,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常态化。由基层工商所具体明确巡查中队的监管区域和工作人员负责的地段和监管对象,以巡查中队为单位,按区域和地段分别建立格式规范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管巡查日志,并坚持每日的监管巡查日志(不含双休日、节假日,特殊情况除外)由中队长签字确认,提出相关建议,报所长审核后,统一汇总分析形成每天的食品安全监管巡查情况报告,通过OA办公系统及时报给县局消保股,以便县局适时准确掌握全县食品安全监管的动态情况,研究拟定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新举措。同时采取工商所自查与县局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监督检查各工商所监管巡查日志建立落实情况,以此解决基层工商所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三不”(监管区域不明、监管层级责任不明、监管巡查频次不高)问题。
推行食品监管季巡督查制度,推进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以工商所为单位,以“五查”为方式,县局按季组织各工商所交叉巡查,着力解决工商监管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即一查食品经营户进销货台账、不合格商品退市台账的记录是否详实;二查工商监管台账、市场巡查记录是否真实全面,食品监管巡查日志建立是否真正落实;三查食品经营户网上录入更新情况及食品经营户诚信监管记录的情况;四查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开展及相关报表、汇报材料上报的情况;五查食品经营户是否亮照经营及对无照经营等违法案件进行查处的情况、对食品消费纠纷调解处置的情况。切实加强对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督促各工商所采取有效措施在限定时间整改。与此同时,县局还结合季巡督查汇总的情况,按季制发季巡督查情况通报,客观真实地总结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的经验做法,客观真实地指出共性问题和个别突出问题,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对未按县局规定时限完成整改目标要求的,严格按照“三问”规定和县局行政过错倒查责任制度,对相关工商所长及监管责任人员予以责任追究。截止目前,该局已对11个工商所食品市场整治的情况进行了3次专项督查,对2个工商所扣减单项目标考核分值和在全系统通报批评,对6名履职尽责不到位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人员分别予以了问责处理,较好地解决了工商监管落实不到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