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娱乐场所设立审批许可1
一、事项名称
设立歌舞娱乐场所《娱乐经营许可证》核发
二、申请材料
1、歌舞娱乐场所申请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
3、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4、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
5、场所合法使用证明,租赁的还应提交租赁证明
6、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标明包厢、包间面积及位置
7、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8、环境保护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备案证明
三、受理条件
具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人员,不得申请设立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地点符合国家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环境噪声等相关规定。
四、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与送达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设定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审核:覃琳 供稿:局行政审批股 上传: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