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华街道关于固定资产报废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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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9日发表
根据《广州市天河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穗天财规【2017】3号)规定,结合我街实际使用情况,现有一批资产已使用多年,损坏严重且无法正常使用,需提前报废,包括文件柜、办公椅等18个国有资产,账面原值为15,242.00元,净值为4,583.98元。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以向我街反映(联系电话:020-87226338)。
***:天河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xls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兴华街道办事处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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