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政务服务智能柜台项目(2023)采购公告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采购人)拟采购禅城区政务服务智能柜台项目(2023),现向社会公开采购服务单位。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禅城区政务服务智能柜台项目(2023)
二、采购人
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三、预算金额
¥2258***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贰万伍仟捌佰陆拾肆元整)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通过“智能柜台”、“市民之窗”自助服务终端及工商副柜自助服务终端为市民及港澳居民提供远程事项办理、便捷的政务服务事项及商事主体设立登记、营业执照打印、营业执照回收等多项的政务便民自助服务功能。政务“智能柜台”、“市民之窗”自助服务终端及工商副柜租赁服务包括终端设备提供及运维服务两部分。
五、项目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香港九龙旺角
六、服务期限:2023年7月至2024年3月
七、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参加竞争的供应商授权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九、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响应文件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格式自拟):
(一)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主要信息、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二)供应商响应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投标报价(含服务方案);
(四)服务承诺;
(五)其他必要的响应材料。
响应文件纸质正本3份,电子响应文件1份(刻录光盘)。纸质响应文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封面处)和骑缝章。电子响应文件需包含正本的扫描件及可编辑的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
十、递交响应文件
有意向的供应商应按要求编制并密封响应文件,于2023年7月21日17:00前由供应商的授权代表递交至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三路28号软件产业园1号楼4楼。
十一、评审办法
采购人根据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供应商响应的方案、报价及服务承诺等要素进行综合评价。
十二、其他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通过现场咨询或电话方式向联系人进行咨询。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757-83105870,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三路28号软件产业园1号楼4楼。
***1:项目需求清单及交付成果要求.doc
***2:综合评价细则.docx
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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