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召开推进价格诚信禁止价格欺诈工作座谈会
为进一步开展查处价格欺诈专项行动,根据全市整治商业旺地价格欺诈工作统一部署,天河区物价局在12月21日召集辖区部分商场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对各经营单位进行诚信经商、价格自律的宣传动员、告诫。
会上,天河区物价局副局长李莉同志介绍了开展“价格诚信 禁止价格欺诈”专项检查工作的意义、要求。天河区物价检查所所长刘凤林同志通报前段时间的检查情况,并特别指出了前段时间检查中商家存在的一些不够规范的地方,如非降价商品采用黄色的标价签;打折商品所标示的原价不能按要求提供上一次在本销售场所出售的价格证明;采用误导性的宣传语诱导消费者,如“天天低价,超低价”等等。刘所长向在座商家强调,物价检查部门在元旦、春节期间将加大检查力度,如发现还存在13种价格欺诈行为的,将按规定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对表现出色的商家将推荐到广州市参加物价诚信单位评选。
同时,为了突出典型,以点带面,座谈会还邀请在推进价格诚信以及明码标价方面做得比较好的两个商家代表,广州市友谊商店股份有限公司正佳商店和广州市好又多量贩棠下店向在座的同行介绍自己的经验和做法,起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并带动与会的商家同行和市、区物价部门同志之间热烈的交谈,探讨如何规范标价工作以及切实推进价格诚信,共同创造一个公平的消费环境,使消费者和商家达到双赢。
最后,天河区发展改革局、物价局何松江局长和市物价局价格检查监督分局的耿处长在会上分别作了发言,指出作为广州市的几大著名商圈之一,天河区的商业经济在全市的影响举足轻重,推进价格诚信、禁止价格欺诈工作不仅仅是涉及商家自身的生存发展,更是牵涉到整个天河区商业中心地位经济利益和整个社会诚信体系构建以及和谐社会构建的重要问题,呼吁物价部门和商家应该加强沟通,携手共创“公平竞争、放心消费”的环境。
天河区物价局
200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