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监察局安监局联合举行学习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报告会
6月7日下午,根据区委常委、区纪委柯珠军书记指示,天河区监察局和安监局联合举行了学习《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报告会。邀请了广州市安监局方少华副局长作指导报告。来自区纪检和安监系统共230名干部参加了报告会。
《暂行规定》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方面的部门规章。举办这次学习报告会,目的就是为了使我区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全面、准确地理解、掌握和适用《暂行规定》。市安监局方少华副局长对《暂行规定》的立法精神和条文的立法原意进行了阐释,特别是对各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构成、处分的标准作了符合立法原意的解释,最后强调要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的监管责任。方少华副局长透彻、通俗、翔实的讲解,赢得了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
学习报告会由区安监局方仁文局长主持,他指出,《暂行规定》较《安全生产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适用范围更宽;二是处罚标准更严;三是执行操作性更强。他要求与会人员要带头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暂行规定》。特别是安监系统的干部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推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区安监局 赵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