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侨联宝源路116号301房302房303房和401房等物业招租公告
招 租 公 告
因原合同期满,为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荔财其〔2018〕93号)的要求,坚持操作规范,以公开、公正、公平、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为原则,现将荔湾区侨联宝源路116号301房、302房、303房和401房等物业出租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区侨联物业招租工作组。负责上述物业出租的相关工作及本方案的实施。
组 长:彭爱玲
监督员:李凌云
组 员:毕杏琳、许志峥
二、物业基本情况
三、招租条件
(一)租期及用途:租期5年,仅限用于住宅。
(二)招租方式:公开招租。
(三)招租对象:年满18岁以上,无犯罪记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四)租金:1、月租金单价28.88元/平方米,按物业实际使用面积(含分摊)计算公招价。2、合同每满2年按3%的比例递增租金。3、承租意向者按自己实际情况报价,原则上价高者得,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优先。
(五)对租户要求:
1、本物业仅限承租方使用,不得转租,一经发现转租即无条件收回,如有亲属借住的需要先征得出租方同意,承租人原则上不能明火煮食。
2、物业因厨厕共用,各单元不能超过两人居住;
3、意向承租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在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的《租赁合同》。
四、招租流程
(一)区侨联成立物业招标工作组,具体负责本方案的实施。
(二)招租方式:公开招租,在广州荔湾政府网站公示招租信息。
(三)挂网招标时间:从2020年1月14日至2020年1月21日止为应标时间,过期作废。
(四)意向承租人在应标时间内到广州市逢源路127号7楼荔湾区侨联招租工作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并交纳保证金1000元(现金或转帐),该保证金如不中标则在开标7天内免息退回(联系方式:81370988、81377836,毕***、许先生。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五、承租人的确定
(一)审核资格时间:2020年1月22日,由招标工作组组员审核意向承租方的情况并报招标组长同意。通知各意向承租人参加公开竞标。
(二)公开竞标时间:2020年1月23日,意向承租人先实地考察意向承租物业后;到逢源路127楼区侨联办公室参加公开竞标,由主持人公布物业公招价,各意向承租人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公开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形式确定中标者。
(三)签订合同。中标者在确定中标5个工作日内与区侨联签订《承租协议书》,同时以现金或转账形式交纳按金(壹仟元)和当月租金,否则视为主动放弃,由出价排名第二者中标,如此类推。
(四)如公开招租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时,可以采取协议出租方式,报区侨联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实施,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公招价。
广州市荔湾区归国华侨联合会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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