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越秀区环保局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的公告
广州市越秀区环境保护局就“越秀区环保局越秀区环保局劳务派遣服务项目”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将该项目进行公示,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服务项目采购人
广州市越秀区环境保护局
二、服务项目名称
越秀区环保局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三、服务项目公示时间
2018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
四、服务项目内容
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为广州市越秀区环境保护局提供驾驶员劳务派遣服务。
五、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三)供应商具有人力资源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许可证。
六、报名信息
(一)报名期限
2018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
(二)报名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报名期限内将以下材料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的方式进行报名:
1.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委托授权书(如需要)1份(***3);
3.单位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西华路第一津街50、52号
电话:020-81075453
联系人:李先生
邮编:510170
七、其他事项
报名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服务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广州市越秀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