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授民法总则提高人民调解水平
为响应我区的“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在街道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下,南洲司法所于近日在街道办事处大楼会议室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邀请社区法律顾问、广东杰海律师事务所的黄庆勇律师和唐秀琼律师为全街人民调解员讲解《民法总则》知识,以此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治素养和调解水平,扩大人民调解的社会影响力,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工作打好基础。
本次人民调解培训能够紧跟新情况新变化,可谓与时俱进。就在人民调解培训举行的两个月前,《民法总则》恰好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得到表决通过,10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作为民法典的开篇之作,《民法总则》总结继承我国民事法治经验,全面系统地确定了我国民事活动的基本规定和一般性规则,在民事行为能力、监护制度、主体资格、民事责任、诉讼时效等方面均对旧的《民法通则》作了重大调整,对人民日常生活乃至人民调解工作都将施加前所未有的影响。该所趁《民法总则》正式施行前,将《民法总则》定为人民调解培训的主题,结合调解工作实际向人民调解员讲解《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的不同,及时全面更新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知识,让南洲街的人民调解工作得以适应未来的新形势新要求。
本次人民调解培训还充分利用网格资源,可谓四两拨千斤。今年“人民调解宣传月”恰逢我街“两委”换届选举时期,关于选举工作的矛盾纠纷频繁发生。南洲街人民调解员大部分兼任所在网格的选举工作人员,他们急需有专业人士为排查化解选举纠纷提供法律帮助。与此同时,为了给“两委”换届提供法律保障,区司法局及时成立了集体经济组织“两委”换届法律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邀请一批执业年限较长、服务基层经验丰富的律师组成集体经济组织“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法律服务队,为包括我街在内的9个涉及“两委”换届选举的街道提供相关法律服务。该所邀请作为法律服务队成员的黄律师和唐律师担任培训主讲人,就大家所关心的选举纠纷调解问题进行细致解答。调解员们愿意参加培训,街道部门也愿意配合我所搞好培训,这样培训的举办更加顺利,内容更加深入人心,影响力也更加扩大。
该所结合形势发展和基层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网格资源,顺应上级部门和基层干部的需要开展人民调解培训,传授《民法总则》基本知识,解答调解员们所遇到的工作问题。相信通过这次培训,南洲街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水平将得到切实提高,人民调解的影响力将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化解群众纠纷、维护街道和谐稳定的作用也将得到进一步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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