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以四个结合落实四种形态
7月8日,广州市纪委、监察局召开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专题座谈会。会后,市司法局纪检组迅速将会议精神向局党委和全体纪检干部传达。在局党委会、局纪委书记集中学习研讨会、局纪检工作会议上,邵国明组长传达了7.8会议精神,详细进行解读,并提出具体要求,使局班子成员和全体纪检专职干部进一步提高了对 “四种形态”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了适应和运用“四种形态”推进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并结合业务和队伍建设以“四结合”落实“四种形态”。
第一,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落实“四种形态”。7月份以来,局纪检组派员对部分单位落实市局党委下发的构建抓早抓小机制和一把手约谈制度情况进行了解,发出信访函询书3份。在7月19日印发的《广州市司法局关于2016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中,将普遍开展谈话提醒活动、落实“四种形态”列为系统十项规定动作之一,要求各单位各支部突出抓好重点岗位和初任职党员干部的谈话提醒。同时,结合监狱戒毒系统特点,在监狱戒毒场所开展 “正风肃纪、从严执纪”作风督察活动。
第二,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活动落实“四种形态”。6月份以来,配合省纪委第二届“廉洁火炬杯”党规党纪知识竞赛和市纪委党规党纪知识竞赛活动,我组与局政治部联合举办了广州市司法系统党内法规知识竞赛,全系统共24支代表队参加,受到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的表扬和肯定。7.8会议后,局纪检组对党规党纪知识特别是“四种形态”内容学习再次进行强调。目前,全系统各单位各支部围绕“党内两项法规”、“四种形态”政策要求以及新颁布的《***问责条例》等内容,通过支部活动、集中研讨、知识测试等形式展开学习讨论,形成了落实“四种形态”的良好氛围。
第三,结合近期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工作落实“四种形态”。近日,市司法局提拔任用18名处级领导干部,在此过程中,市局纪检组将“四种形态”融于干部监督工作中,严格把好用人关。一是认真核实群众来信反映的问题。先后找相关干部进行核查了解情况,对个别确有反映问题的同志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在7月18日局党委讨论拟任人选前,专门组织全体班子成员认真学习领会7.8座谈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把好选人用人关;三是按照市局党委今年5月通过的《市司法局处级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在7月20 日组织18名拟提任公示干部参加市司法局第一次处级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将从严治党的相关要求纳入考试内容,并明确考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才算合格。四是纪检组专门组织对新提任的18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第四,结合构建廉洁法律服务体系落实“四种形态”。今年6月,为认真落实刘连生书记关于加强我市法律服务队伍廉洁诚信建设的指示精神,我组牵头制订并以局名义下发《广州市司法局关于构建廉洁诚信法律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7.8”会议后,局纪检组结合法律服务队伍实际,进一步探索和加大在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从业人员中落实“四种形态”的工作力度。一是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纪检干部队伍建设。邵国明组长亲自带队到市律协、广信君达、金杜、胜伦律师事务所调研,推动律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研究在市律协党委和已设立党委的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设置纪委、设立纪委书记,在律所党支部明确纪检委员,确保律师队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有人抓、有人管。二是召开全市公证系统构建廉洁诚信服务体系工作推进会,交流经验做法。此外,在7月22日向市公证协会发出《关于充分发挥广州公证协会行业监督管理职能作用的建议函》,督促市公协强化行业管理监督。三是开展对公证行业服务作风进行明查暗访,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