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领取自谋职业随军家属两项补贴公示
根据《广州市自谋职业随军家属申领基本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办事规程》(穗人社发〔2016〕30号)文的规定,现将我区申请领取自谋职业随军家属申领基本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申请人:李玲、李水仙;
申请项目:基本生活补贴和社保补贴;
补贴金额: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补贴1045元,养老保险补贴693.8元,医疗保险补贴465.16元。
二、公示时间
2019年1月31日至2019年2月6日,共七天。
三、公示受理
公示时间内,欢迎单位或个人对申请人不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8号第十七条之规定或者存在88号令第二十一条之情况等问题,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或举报,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的要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地址。
公示受理单位:广州市越秀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惠福东路483号8楼806。
联系电话:020-83398306。
特此公示
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