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0年越秀区养老机构安全服务项目承接机构的公告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消防控制室管理的通告》(粤公通字〔2015〕209号)、《民政部 公安部关于印发
一、项目名称
2020年越秀区养老机构安全服务项目。
二、服务期限
自签订之日起一年。
三、项目情况
(一)服务对象:在越秀区民政局登记备案的所有养老机构,包括服务期间内新成立投入运营的养老机构(目前23家)。
(二)项目一
1.项目内容
(1)为本项目安排有丰富消防项目经验的专职项目负责人,配备建(构)筑物消防员、应急救援员、退役消防员等相关从业人员,配合越秀区民政局跟进落实养老机构整改。
(2)明确检查细则,针对各个养老机构开展一次消防检查,根据机构的实际情况,为养老机构推演并修订符合院内要求的安全应急方案和制度。
(3)明确培训内容,开展安全送教***,进行全员培训,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防范应对能力。
(4)明确演练流程,在各机构院内分别组织开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其中组织一次区级演练),强化各种险情下防护、逃生技能。
(5)提供养老机构消防问题咨询支持。
(6)配合项目二安排专员配合跟进养老机构“一院一策”专项提升教育工作和回头看检查工作。
2.项目经费
14万元。
(三)项目二
1.项目内容
(1)为本项目安排有丰富养老项目经验的专职项目负责人,配备医师、护士、社工等相关从业人员,配合越秀区民政局跟进落实养老机构整改。
(2)计划明确具体月份,有检查明细规范,配合越秀区民政局等各部门开展养老机构季度巡查检查。
(3)计划明确具体月份,有检查明细规范,根据季度检查等结果开展养老机构回头看工作,针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机构加强督导检查力度。
(4)根据季度巡查检查、回头看工作等工作成果,明确具体工作时长,安排不少于3人部署落实养老机构“一院一策”专项提升教育工作。
(5)开展培训时长不少于两天的养老机构日常服务管理人员专项培训工作,为各机构两名管理人员进行管理技能和业务能力培训。
(6)提供养老机构服务管理问题咨询支持。
2.项目经费
26万元。
四、报名条件
(一)机构应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
(二)机构需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须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机构前三年内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按要求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方面无不良记录;
(四)机构应正式登记注册,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单位异常名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制订成册、密封,并加盖机构骑缝章,报名材料至少要有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二)2018年或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承诺书(机构须承诺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如违反规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书和书面材料;
(八)拟配备人员资质证书和项目经验证明。
(九)2017年以来的项目合同复印件。
(十)2015年以来曾获得的相关项目的荣誉称号
(十一)项目经费报价单。
(十二)项目实施方案。
六、报名方式
报名资料一次报送齐全并符合要求的为有效报名。报名单位可采取直送、邮寄两种方式送达相关材料。以直送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邮寄出发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七、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20年6月5日至6月12日(不含节假日),工作日时间每天9:00-12:00,14:00-17:30。
(二)报名地点(邮寄地址)
越秀区民政局社会福利救助科(广州市六榕路127号2楼)。
联系人:孙***、范***;联系电话:83300867
八、评审方式
我局将专门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对报名单位的整体资质、报价、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根据得分情况,确定1家项目承接机构。评审会结束后公布项目承接机构名单,并在规定时间与我局签订服务协议,不按期签订协议的即视为放弃。
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