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5月5日开始报名
我区公办中、小学计划招生分别为10205人和17337人
我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将于5月5日启动,其中公办小学招生报名于5月5日至10日进行,民办小学报名于5月16日至20日进行,民办初中报名于6月28日至29日进行,公办初中由小学毕业学校统一报名或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向户籍所在地镇街教学指导中心报名。
今年我区公办中、小学招生计划数分别为10205人、17337人,民办中、小学招生计划数分别为4210人、7119人。各学校详细招生计划可通过增城区政府网站发布的《2018年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了解。招生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人户一致原则进行。
需要报读公、民办小学以及民办初中的适龄儿童、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于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http://zs.gzeducms.cn)报名。通过网上报名报读公办小学的适龄儿童须具有广州市户籍,符合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适龄儿童无需网上报名,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网上报名期间到镇街教学指导中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申请。不符合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可通过积分入学方式申请入读我区公办学校,或选择报读我区民办学校,我区积分入学工作已于4月20日启动。
公办初中招生由小学毕业学校统一报名或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镇街教学指导中心报名。其中,具有我区户籍且在户籍地段公办小学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统一报名,5月15日前完成毕业生升学资料初审并交镇街教学指导中心,学生户籍所在地镇街按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入读公办初中。具有我区户籍在户籍地段外学校或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的学生,需到户籍地段内公办初中学校就读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5月4日向户籍所在地镇街教学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审核。非广州市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通过积分入学方式申请入读我区公办学校或选择报读我区民办学校。
链接: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一、来穗人员子女
4月20日至5月11日:网上报名积分入学并上传资料;
6月15日:公布各镇街公办小学、初中剩余学位(积分入学学位);
6月16日至20日:参加积分入学的来穗人员子女填报志愿;
6月30日前:区教育局公布达到积分入学分值的随迁子女录取名单;
6月30日后:录取积分入学的来穗人员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及注册工作。
二、公办小学
5月5日至10日:公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
5月19日至21日:公办小学现场审核资料;
6月9日:公办小学派发录取通知单;
6月16日:公办小学新生注册;
8月27日至28日:因特殊原因逾期未参加公办小学招生报名的户籍适龄儿童,按规定递交补报名申请。
三、民办小学
5月16日至20日:民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
5月22日至6月30日:民办小学录取学生;
6月12日至14日:网上报名系统第二次开放;
7月7日至9日: 民办小学学校进行第1次补录;
7月10日至11日:民办小学接受新生注册报到;
8月25日至26日:民办小学学校进行第2次补录。
四、公办初中
5月15日:小学学校完成毕业生升学资料初审并交镇街教学指导中心;
6月10日:完成小升初资料审核,确定录取名单;
6月27日:公办初中学校开始并完成招生,当天将录取结果通知学生及其家长。
五、民办初中
6月29日至30日:民办初中学校网上报名;
6月30日:民办初中学校开始招生,7月7日前完成;
7月7日至9日:民办初中学校进行第1次补录;
8月25日至26日:民办初中学校进行第2次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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