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27日至9月28日,广州市区委巡察第20组对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巡察。10月17日,巡察组向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的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广州市区委巡察整改要求
广州市区委巡察第20组反馈意见有针对性地指出了我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建议。局党组及领导班子成员对此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广州市区委巡察第20组的反馈意见,深入学习贯彻******系列***精神特别是关于巡视工作的***精神,把学习******视察广东***精神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强化党的领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记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牢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全力以赴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刘惠娴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罗冬英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郑冬同志、彭少强同志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察整改办公室,并按职能分综合协调组、督导检查组2个工作小组,承担日常协调、监督、指导、检查等工作职责,并及时向局党组和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巡察整改期间,党组书记、局长刘惠娴同志8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有关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巡察过程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确保了整改工作有序进行。
(二)明确整改目标,抓实责任分解。在巡察整改过程中,局党组及领导班子成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惠娴同志坚持对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协调。10月30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组成员对标全面从严治党部署,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责任,深刻剖析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结合学习贯彻******视察广东***精神,深入研究整改的措施,巩固、扩大巡察成果。制定印发了《中共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党组关于落实广州市区委巡察第20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步骤、整改措施和工作要求,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并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成果导向相统一,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三)强化督导检查,务求整改实效。局党组及领导班子成员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对整改责任、整改进度、整改措施的督促检查,建立并落实了五项工作机制:一是统筹协调机制。巡察整改以来,巡察整改办每周对整改情况进行汇总和督导检查,对巡察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二是信息反馈机制。各部门在落实巡察整改措施的过程中,每周报告一次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掌握整改情况,督促推动整改措施落实。三是责任分工机制。各部门根据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方案,研究制定落实巡察整改措施的具体计划,整理形成问题清单,落实整改责任人。四是督办落实机制。由局巡察整改办公室督导检查组对整改工作进行督办,对局属6个在职党支部巡察整改工作台账进行督促检查。五是长效工作机制。局党组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加强对巡察结果的运用,把落实巡察整改与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作风建设、班子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人社业务工作等结合起来,全面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助推越秀人社事业取得更大成绩。
二、聚焦问题导向,逐项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针对广州市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局党组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整改时限,确保件件有人推进落实,制定了129条具体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共召开党组会议、民主生活会、专题会议等会议12场次。已建立健全完善制度、规定、计划及实施方案等43项。开展专题督导调研2次,专项行动1次。已完成37项具体任务的整改,2项基本完成整改,1项正在推进中,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党的领导弱化”的问题。
1.关于“上级决策部署落实不彻底”问题。
(1)针对“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领人事人才工作自主性、自觉性不强,主动对接中央和省、市、区部署要求不够,完成工作不彻底、执行政策搞变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关于人才工作的要求,加强对人事人才工作的谋划。
1着力推进我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积极争抢高端人才。10月22日至26日,我局参与省委、市委组织部组织的2019年度北京地区选调生招录宣讲工作,宣讲组先后奔赴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和中央财经大学等十余所全国知名院校就选调生招录工作开展宣传讲解。12月7日至14日,我局参与省选调生面试、体检及考察工作。拓宽我区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引进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王玉龙,同意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首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0名。二是继续推进平时考核和绩效考核工作。通过推进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修订工作,进一步落实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使规则制定更加人性化,程序设置更加标准化,结果运用更加科学化。强化事业单位干部队伍日常管理,积极督促我区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落实绩效考核制度,整改期间共收到20份绩效考核方案备案,16份绩效考核结果备案,持续做好各单位落实我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指导工作,切实达到以考促管。三是用好激励措施。待机构改革人事工作解冻后,按规定恢复职务职级工作,切实提高基层公务员福利待遇,激发基层公务员干事创业的热情。四是做好培训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培训学分管理工作,完成本年度公务员培训工作计划,确保年度考核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已联合区委组织部发文通知各单位核查并确认本单位公务员培训积分完成情况。我局会同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对区属各街道召开培训工作专题会议,指导街道规范开展各类培训。及时转发市相关文件,指导区属各单位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审核认定我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196人次。
2严格落实上级人才相关政策。一是及时做好各类各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认定和评审工作,顺利承接市级部门下放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中级)事项,办理中级职称认定业务3人次。及时办理各类职称认定194人次、职称评审166人次。二是为支持我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加快人才集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同意建立中国广州、中国深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函》(人社部函〔2018〕131号),人社部批复同意建设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越秀现代服务业人才服务园区列入为其中的组成部分,我区已加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建设工作,目前已完成产业园的选址,装修装饰建设方案基本确定,立项已获区发改局审批通过。三是积极落实中央、省、市人才政策,通过越秀区人事经理服务平台服务QQ群和“越秀人社”公众号发布各项人才政策和信息,做好人才申报指导。落实越秀区高端人才政策,开展越秀区产业发展创新人才评审,共对我局评审产生的2017年度50名产业发展创新人才发放奖金总计300万元。
(2)针对“没有严格落实干部超职数整改要求”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加强职数使用管理工作。在选拔任用工作中,加强对科级非领导职数使用的管理,杜绝超职数提拔的情况,联合区委组织部印发《越秀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加强职数使用管理。二是落实整改。完成区卫监所超职数整改工作。三是开展专项检查工作。配合区委组织部,开展区属各单位职数使用情况检查。
(3)针对“对机关编外辅助人员没有出台相应统一管理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深入落实区编外人员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精神,进一步完善相关材料,扎实做好编外人员管理制度改革基础工作。一是完善相关制度。我局已牵头拟制《越秀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意见》《越秀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辅助人员管理试行办法》《越秀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辅助人员经费管理办法》《越秀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辅助人员人均经费分类标准》《关于加强街道环卫站、消毒站人员管理的建议》5个制度文件,区政府主要领导已批示,现已提交区委深改办审定。二是推进街道编外人员改革工作。加大对街道编外人员改革工作的指导监督力度,持续推进劳动合同改签工作落实,目前改签完成率达95.2%。
2.关于“政治理论学习认识有偏差”问题。
(4)针对“对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识不足,对全局干部理论学习抓得不紧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端正思想认识。从思想上正视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坚持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视察广东***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往深里走、往实里抓,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全面系统深入学深刻领会******视察广东***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用以统一思想、指导实践、引领发展。二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机制。通过《“2018新时代越秀人社党建先锋引领行动”总体方案》《贯彻落实〈广州市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创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示范点工作方案》等专项工作方案,持续深入推进党的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打造“新时代越秀人社讲堂”、“党的理论学习角”,定期开展专题讲座、党员随身微教育等。三是开展结对讲习。8月23-24日,与珠光街共同组织党务工作者集中培训。9月5日,与北京街联合举办“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营造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主题宣讲会。10月23日,在“新时代越秀人社讲堂”组织“回眸岭南革命历程,传承我军优良传统”的专题讲座。四是丰富学习形式。组织观看《大会师》《南哥》等教育电影,参加区工会系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职工诵读活动,实现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全覆盖。五是通过开展党日活动、案例分析会等多种形式,促进学以致用,以党的先进理论指导实践。六是注重典型引路。通过发掘身边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2018年11月22日印发《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化“四亮四树”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深化我局“四亮四树”活动开展工作。
(5)针对“中心组学习流于形式,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牢牢抓住“少数关键”。局党组成员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多学一点,切实当好表率,形成上行下效的良好效应。二是完善制度。结合我局实际,根据区有关制度制定了《中共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三是狠抓制度落实。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统一要求手写原始学习记录,党组成员启用个人专用理论学习笔记本,完整记录学习时间、内容、心得体会等要素。定期检查党组及个人中心组学习记录本。
3.关于“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被削弱”问题。
(6)针对“议事决策机制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坚持党的统一领导和民主集中制,完善《中共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议事规则》《中共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议事目录清单》。二是明晰责任分工。将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印发《中共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责任内容及分工的通知》,明确局领导党建工作职责分工。三是规范会议记录。局长办公会议与局党组会议分别召开、分开记录、分别印发会议纪要。会上,详细列明议题,完整记录会议要素,充分体现酝酿讨论过程,主要领导落实末位表态。
4.关于“意识形态自查自控不落实”问题。
(7)针对“意识形态的管控力度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关于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的工作部署,提高警示教育的政治性,通过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观广州市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警示展、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等形式,在全局加强教育宣传,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定期组织全局各部门阶段性总结我局巡视整改暨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工作,完善相关台账。二是强化干部职工日常教育。召开全体干部职工纪律教育大会,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组织学习纪检监察重点条例规定,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干部职工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组织内容丰富、意义深刻的党课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我局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三是层层压实基层正风反腐责任。印发《越秀区人社局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建立集体廉政谈话机制,开展多层级、多维度廉政谈话。由局党组组织对新提任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集体谈话、对新入职公务员作岗前廉政谈话、对重点岗位人员作集体廉政谈话。
(二)关于“执行制度不严,党的建设虚化”的问题。
5.关于“党建引领意识淡化”问题。
(8)针对“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部署。机关党委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汇报、年末有总结”,加强对各党支部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工作的监督指导。二是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制定《“2018新时代越秀人社党建先锋引领行动”总体方案》,为人社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三是明确机关党委委员分工。2018年12月13日召开机关党委会议专题研究,细化分工,责任到人。四是规范党务公开。依托局内部管理系统,及时公开支部设置和学习情况,定期更新理论学习资料。五是加强宣传引导。印发《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简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专刊”),及时汇总我局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工作情况,加大宣传力度。
6.关于“落实组织制度不实”问题。
(9)针对“会议制度不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统一定制会议记录本,要求各党支部详细记录“会议时间”、“地点”、“会议名称”、“主持人”、“记录人”、“参加人员”、“具体内容”等要素。二是完善局机关党委会议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局机关党委会议记录工作,做到会前准备议题表、明确汇报人,会中做好会议笔记,会后及时印发会议纪要。每次会后做好会议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形成台账。三是加强指导与检查。印发《关于开展党建工作督查的通知》,由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及完善会议记录工作进行指导与定期检查。
(10)针对“组织生活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从严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10月30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制定专项方案,党组成员会前围绕主题开展谈话谈心,确保征求意见广、查摆问题准、剖析问题深。二是以问题为导向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组成员围绕主题,实事求是地谈缺点、说意见。三是立破并举、扶正祛邪。要求党组成员不仅要勇于敢于指出缺点和错误,还要善于勤于提出改进建议和解决办法,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目的。四是完善本局组织生活相关制度。全局范围内印发《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组织书记谈心谈话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谈心谈话工作制度化。
(11)针对“换届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加强监督指导。机关党委加强对党支部换届工作的培训指导,明确程序,制定换届工作模板,严格把关。二是规范换届流程。各党支部严格按照《***章程》和《***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工作纪律和换届纪律,并将原始材料及时整理归档。三是组织集中培训。机关党委组织支部委员参加区级和街道结对集中轮训,不断提升我局党务工作者履职能力。8月2日、8月23-24日分别组织各在职党支部书记参加北京街、珠光街组织的培训课程,9月11日组织各在职党支部书记参加越秀区第三期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机关党支部书记专题培训班,11月29-30日组织机关党委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参加区直机关党组织书记培训。
7.关于“党员队伍管理松散”问题。
(12)针对“党员日常教育不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制定《“2018新时代越秀人社党建先锋引领行动”总体方案》《贯彻落实〈广州市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创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示范点工作方案》等专项工作方案,强化政治担当。二是实现党员教育管理常态化。在办公场所设置宣传栏,张贴党的最新理论,摆放党章、党的十九大报告解读、《***谈治国理政》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书籍,方便全局职工干部和前来办事的群众阅读学习。打造“党的理论学习角”,进一步完善党建理论学习硬件设施。通过观看纪录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线下方式,结合微信群推送学习内容、参与廉洁广州微信平台学习等线上方式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引导干部职工自觉树立廉政纪律意识。三是注重以问题为导向“抓早抓小”。将谈话提醒作为强化从严执纪、用好用实“四种形态”的重要抓手,对在日常工作发现的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开展谈话提醒。截止至2018年12月18日,共对47人次开展谈话提醒。
(13)针对“局领导下基层少,党员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谈话制度不落实,对党员思想了解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党组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生活,带头进行集体学习。以党组领导干部身份为全局党员上党课,落实党员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二是切实完善工作制度并抓好落实。印发《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组织书记谈心谈话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党组班子每季度开展谈心谈话工作,要求细化内容、完善谈话记录,确保谈心谈话效果得到切实提高。
(14)针对“党费收支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开设党费专户。机关党委专户已于2018年9月12日开设,从2018年10月起进行党费独立核算和管理。二是规范党费的管理使用。10月22日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议,组织全局在职党支部委员专题学习区委组织部《关于规范党费管理使用的通知》,明确党费使用范围,并做好党费收支情况公示。三是严守财务纪律。财务部门根据局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审批程序,结合内部管理系统的使用,对各部门报销凭证严格把关。四是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各党支部落实按月足额收缴党费,并在各党员《***党员党费证》上登记相关信息。
(三)关于“廉政责任虚化,管党治党不力”的问题。
8.关于“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缺失”问题。
(15)针对“责任制度不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层层传导责任。梳理完善一把手权力清单,制定“两个责任”清单,确保权力沿着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科学有效运行。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制度。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列入局党组会议议题,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分工和落实措施。按照部门和支部的不同特点,与各部门、各党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由党组书记签字背书。三是加强与基层党员沟通交流。印发《越秀区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组织书记谈心谈话工作实施方案》,将谈心谈话作为交流思想、激发动力、咬耳扯袖、解决诉求的有效举措。四是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职能。建立完善“三述”活动机制,增强各部门“一把手”的主体责任意识、廉洁从政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制定《区人社局党组2018年开展述责述廉述德活动工作方案》,并按计划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16)针对“工作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落实制度。根据现有制度,切实做好我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加强教育。在今年纪律教育月期间,我局将家风教育列入纪律教育月教育内容,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承担好应有的责任,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三是完善制度。我局制定《福利补助、慰问及廉政家访工作的内部操作规程》,通过开展廉政家访活动,构建家庭反腐防线,有效发挥家庭助廉作用。四是做好个人事项报告。我局印发《关于做好区人社局2018年科级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的通知》,全局42名科级干部已完成填报工作。五是加强文化宣传。为大力传播廉洁文化,倡导良好家风家教,积极组织参加宣扬廉洁文化的活动。选送大合唱《民生》、舞蹈《珠水渔归》两个节目参加2018年越秀区廉洁主题文艺汇演并获奖。
(17)针对“自述自查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局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首要政治责任,不断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能力。明确“三述”报告中包括履行政治领导责任情况、贯彻党管干部原则情况、履行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抓好自身廉政建设的同时,团结和带领班子成员,积极研究,主动参与,加强督查,着重抓好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提交“三述”报告。三是明确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三述”报告工作要求,党组成员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三述”报告重要内容,主动把自己摆进去,做到履责担当、清廉自守、修身立德,当好表率。印发《中共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2018年度党组成员书面述责述廉述德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
9.关于“纪检监督工作落实不力”问题。
(18)针对“工作谋划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完善局机关纪委工作流程。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落实各项工作,设立专门会议记录本,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并印发,分门别类完善纪检监察各项工作档案。二是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完善《慰问品的采购和发放工作的内部操作流程》,2016-2018年均按照程序草拟慰问品年度采购计划、招标文件等,由区退管办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按招标程序采购慰问品。已对社保科工作人员违规办案案件的相关人员开展谈话3人次,完善《社会保障科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建立公章使用记录表,在记录表详细记录用章文件名称、编号、使用人、使用日期等内容,坚持先登记后用章。制定《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明查暗访工作办法》,建立工作台账,列明检查时间、检查部门、检查人员等要素,持之以恒严防“四风”。三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的通知》,逐步形成全范围覆盖、全过程监控的廉政风险防范体系。四是开展警示教育。针对发生的违纪违规案件,开展以案治本工作,从身边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谨慎用权。
10.关于“纪检工作队伍力量不足”问题。
(19)针对“业务能力与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和形势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积极组织纪检工作人员学习。定期召开局机关纪委工作会议集体学习,组织局机关纪委书记和委员参加纪律教育学习会。二是积极参加上级组织业务培训。组织机关纪委书记参加区直机关党组织书记培训班等业务培训。11月29-30日,组织机关纪委书记参加区直机关党组织书记培训班。三是加强队伍建设。结合机构改革,根据区的统一部署,合理调配人员,增强局纪检监察队伍力量。
(四)关于“干部管理宽松,选人用人存在不足”的问题
11.关于“干部培养力度欠缺”问题。
(20)针对“缺乏长期培养规划”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切实摸清底数。我局已完成全局18个部门人力资源调研工作,人力资源调研报告于2018年12月3日党组会议审议同意。为干部培养工作提供数据支撑。二是落实基层锻炼。建立新录用公务员服务窗口岗位培养锻炼机制,对每年新招录的公务员,分批到服务窗口岗位开展实践锻炼。三是加强干部培训。充分利用案例分析会平台,做好干部教育培养工作,2018年至今已举办16场案例分析会。安排2017年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参加2018年越秀区新录用国家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并进行基础岗位锻炼。安排干部职工参加2018年“思·享”越秀青年人才培训班、2018年广州市人事管理干部业务培训班等学习培训。四是培养后备力量。加强对中青年后备干部的培养,安排干部参加越秀区第十六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安排科级干部参加2018年越秀区科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
(21)针对“业务干部混岗普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做好调查研究。通过调研走访,摸清全局各部门干部基本情况和人员分工。二是建立完善制度。制定《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流轮岗暂行办法》,完善全局干部职工交流轮岗管理模式,进一步明确交流轮岗的方式方法、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三是合理调配人员。初步进行人员岗位调整,合理安排2018年新录用公务员工作岗位,做好2018年度接收安置军转干部的岗位安排工作,结合机构改革重新调整统筹使用干部岗位编制。
12.关于“干部选拔执规不严”问题。
(22)针对“党管干部原则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人事议题会议讨论工作指引》,明确由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干部的推荐、提名、任免和奖惩等落实涉及重要干部任免奖惩的人事议题。确定介绍情况、发表意见、会议表决和会议决定等相关工作指引。二是规范工作程序。明确由组织人事部门安排专人负责记录局党组会议人事议题,要求会议记录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地反映党组讨论干部任免会议的内容和过程。三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人员参加全区组织工作会议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培训会,学习《越秀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确保严格落实选拔程序。
(23)针对“组织考察有失客观”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程序。制定《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工作指引》,明确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发布科级干部考察预告、组织培训、开展考察工作和综合分析考察情况等工作环节指引,确保能全面掌握干部情况。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参加2018年广州市人事管理干部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人事干部综合素质能力。三是严格落实相关制度。我局按照考察工作制度和指引,挑选合适的工作人员开展越秀区2018年选调公务员和区人社局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严格执行考察程序,认真撰写考察材料。
13.关于“出国(境)管理宽松”问题。
(24)针对“干部出国(境)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修订并再次明确相关制度。制定《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修订稿)》,明确规定了因私出国(境)签证(注)、时间、证件管理和审批程序等内容,通过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全局备案人员出国(境)管理。二是加强人员管理。对未经批准私自出境的干部,已给予谈话提醒,且该名干部已离职,护照遗失的1名干部已重新办理护照并纳入管理。三是组织学习教育。以部门为单位组织全体登记备案人员学习因私出国(境)管理相关文件规定。
(五)关于“宗旨意识淡化,履职尽责不力”的问题。
14.关于“推动人才发展力度不够”问题。
(25)针对“围绕越秀区争当‘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排头兵提供人力智力保证谋篇布局少,标准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落实越秀区高端人才政策。开展越秀区产业发展创新人才评审,共对我局评审产生的2017年度50名产业发展创新人才发放奖金总计300万元。二是加强人才引进业务审核,严把入户申报准入条件。及时组织新调岗人员认真学习《一本通》有关人才引进业务受理操作规程,研究常见业务疑难点,熟悉掌握相关政策,提升工作人员经办能力,确保咨询指导到位,同时指定在编人员开展业务复核,对入户关键材料进行二次复核,防止材料查核纰漏或不符准入条件通过审批的可能性。
(26)针对“编制《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规范一本通》,未及时更新,部分政策滞后,不利于指导全区人社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加强对本局业务规范的动态管理。制定《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系统业务规范动态调整办法》,进一步推进全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是持续推进《一本通》动态调整工作。开展整改以来已有3个部门完成43项业务的动态调整工作。三是打造信息化平台。开发内部业务规范查询管理系统,实现人社业务规范实时动态调整,确保各项工作事项的具体流程、审批权限、责任人清晰明了,工作流程图表化、模块化、一目了然,提高工作流程透明度,有效降低廉政风险,提高工作效率。
15.关于“社保惠民政策执行不实”问题。
(27)针对“涉嫌骗取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因失联、经济原因或个税收入调查取证困难未完成清退”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细化分类核查,加快整改进度。通过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兼管理人员、稳定收入人员三类人员进行细化梳理,分类汇总并相应建立整改台账,重点加强三类人员调查取证工作,加快整改进度。2018年10月17日至2018年12月18日,已完成整改169人次,共计收回待遇约138万元。二是多措并举,巩固整改成效。优化业务经办流程,畅通信息来源渠道,通过定期与税务、工商等部门对接数据,及时核查疑点信息,在推进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从源头防止再出现类似问题。
(28)针对“全区有10余名超过退休年龄、继续享受在职公费医疗,尚未办理退出手续人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长期以来,我局已根据实际情况,落实长效措施,解决缴费医疗人员退出公医纳入医保的问题。
1针对非统发人员缴费医疗的历史问题,我局从2006年起就已基本停办新入缴费医疗,已享受的待其自然减员。经统计,截至目前,已清退缴费医疗人员14人,全区剩余缴费医疗人员122人。
2采取长效措施分类解决。一是对于2006年前已经办理缴费医疗的现在职人员,在职期间可继续享受公医,至其退休后停止公医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是对于2006年前已经办理退休的缴费医疗人员,退休后可继续享受公医待遇。三是对于应退而不愿意退出公医的缴费医疗人员,督促单位在其退休并实现医保缴费后,及时办理退出公医手续。在享受单位未办妥基本医保情况下,继续保留其公医待遇。
3及时核对系统人员信息,确保年龄、身份、职级、病种等与所享受医疗待遇一致。一是做好日常业务的复核工作。二是加强与享受单位交流合作,形成合力,稳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29)针对“对全区信访岗位津贴落实不到位问题沟通协调不够,至今没有妥善解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加强沟通协调。与区信访局沟通协调,提出按照《区工资统发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12〕2号)》里任务分工,由区编办核定各单位内设信访机构、人员编制数,区信访局根据区编办提供的机构与人员编制数提出一线和二线信访工作岗位的具体名单,报区人社局审核。目前,已收到区信访局提供的人员编制数,待收到信访工作岗位的具体名单,审核完成后就可以按规定发放信访岗位津贴。
16.关于“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不力”问题。
(30)针对“区人社局作为担保方归还财政局借款36万元,所留亏空36万现只能在区人社局挂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
我局赴区市场监管局查阅了该法人代表个人信息,随后将其提交至区公安分局户籍科。区公安分局户籍科回复未找到此人相关户籍信息。经此次调查表明:该酒家营业执照已注销、法人代表查无下落。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区财局推进落实该问题处置办法。
(31)针对“区退管办现持有特殊退休人员无人继承遗产长期只作保管未进一步处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在现行法律以及市有关政策框架下,我局建立完善《特殊退休人员无人承受遗产管理工作规定》《办理特殊人员遗产移交工作的内部操作规程》,规范遗产管理工作制度,并购置保险柜,妥善保管遗产。截至2018年12月,共保管182名已故特殊退休人员的遗物。保管银行存折280张共2,373,573.21元,其中养老金存折227张共2,155,743.80元,医保存折53张共217,829.41元。保管***101张,其中:储蓄卡7张,医保卡94张。保管现金23,702.8元。保管黄金、玉器、珍珠、旧币等贵价物品若干。
17.关于“整治‘四风’顽疾韧劲不足”问题。
(32)针对“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韧劲不足,‘四风’问题屡禁不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严格落实办公用房清理整改。严格按照《中共越秀区委办公室越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有关问题的通知》,实地测量全局办公用房的使用面积,确认各科室办公室使用人员数量及名单。2018年11月,完成区退管办办公用房整改。二是修改完善制度。根据《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出行及车辆管理办法》,修改完善《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规范一本通》中的《用车保障工作的内部操作规程》和《公车管理工作的内部管理规程》,要求各部门加强公车使用的管理,遵守有关规定。三是重申纪律。印发《关于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及重申办公用房管理规定的通知》,对各部门办公用房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要求各部门提高认识,立行立改,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格按有关规定落实,避免类似问题出现。
(六)关于“落实规定不严,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
18.关于“往来款项长期挂账”问题。
(33)针对“3年以上挂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
一是组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各部门财务开展清理往来款,并对部分查明原因的往来款按照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做了账务调整处理。二是其他挂账问题均为2005年以前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针对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期挂账,将继续加强与区审计局和区财政局的沟通,听取专业的处理意见,做好处理工作。三是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资金管理,防止新出现类似问题。
19.关于“违反规定现金结算”问题。
(34)针对“用现金支付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召开财务结算中心专题会议,组织各部门财务认真学习《广州市越秀区财政局关于重申落实全面实施公务卡结算管理有关的通知》(越财〔2018〕37号)文件精神,强调加强公务卡结算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并督促各相关公务卡持卡人将支付额度提高到2万-3万,切实加强和严格规范执行公务卡使用。二是普及公务卡,切实防范违规结算发生。截至目前已为各部门办理公务卡63张:区人社局32张、区社保中心9张、区退管办4张、局保障中心6张、区人才办2张、区就业中心10张,杜绝违规使用现金结算的现象。三是完善财政支出审批制度。修订完善了《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强调财务人员要真正负起责任,把好审核关,各部门要加大资金管理力度,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20.关于“财会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35)针对“学习参观费财务凭证上只有工作总结会请示,没有相关参观学习干部名单和费用清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补全历史台账。已整理补充外出学习人员名单。联系羊城之旅总店和连新分店负责人,回复由于门面多次搬迁且电脑损坏,已没有保存该团的费用清单。二是重申开支要求。要求全局各部门组织会议或培训前将方案经部门集体讨论后,根据相关规定和本局相关审批流程报批,按越财〔2015〕159号文执行经费开支,会议议程及签到表等相关资料交专人负责留存。三是规范报销审批事项。根据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在内部管理系统上设置“资金审批平台”,要求各部门按照内部资金审批流程的要求,严格执行相关经费的审批和报销制度,明确报销时需列明事由、开支人数和标准,提供相关人员签名和相关***才予以报销。
(36)针对“用扶贫工作经费充抵餐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根据局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审批程序结合内部管理系统的使用,明确全局包括下属事业单位资金申请必须通过系统审批。二是强化检查。定期对我局扶贫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加强监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相关部门指导下依法依规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37)针对“就业援助月慰问品没有慰问人员名单和签收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补全历史台账。经与经办人员核实,从留档资料里已找到各街道《2015年就业援助春节慰问金及慰问品发放登记表》并已提交巡察组,现再补充两份区府信息稿。二是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报销制度。明确材料归档要求,加强管理及制度落实。
21.关于“采购制度形同虚设”问题。
(38)针对“采购制度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1完善制度。印发《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购询价比价管理办法》《区人社局零星维修(工程)发包管理制度(试行)》,并成立基建办,由财务科、局综合保障中心、基建办各司其职,严格按照市、区颁布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建设工程管理办法,以及我局内部规程进行政府采购和基建申报业务。2016年,区退管办根据市财政有关规定,制定了《慰问品的采购和发放工作的内部操作流程》。每年按照程序草拟慰问品年度采购计划、招标文件等,由区退管办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区人社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按招标程序采购慰问品。
2落实制度。一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科学制定年度预算计划。二是严格按照规定执行,2017年度我局印刷服务已实行政府采购。
3强化督查。一是建立行政效能检查制度。在总结近两年行政效能检查成果的基础上,建立行政效能检查制度,定期对各部门及其干部职工在行政活动中的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履行职责和执行职能的效果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明确行政效能检查的启动方式、检查内容、检查对象、检查方法等,通过以制度促实践,有效地提高各部门工作效率、推动依法行政。二是加强慰问品发放监督工作。严格落实慰问品发放稽核工作,认真核对慰问品送货单、签收表等票据信息,发现不匹配的情况立即寻找原因、及时处理。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监督,对发放情况进行回访,确保发放数量、发放对象、发放物品准确无误。
22.关于“固定资产处置不当”问题。
(39)针对“房产租赁合同没有报区人社局审批及区财政部门审批备案”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调查了解情况。已对该房产的现状进行深入摸查,撰写初步调查报告,咨询法律顾问相关意见后提交局务会研究。二是规范房产管理。组织经办人员学习《越秀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相关物业出租出借备案制度,重申工作纪律,在工作中严格落实区财政部门相关规定。
(40)针对“执信南路92号18套房产由原东山区劳动局出资,现该房产产权登记在私人名下,房产证由区人社局保管,但未登记为固定资产”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1制定解决方案。制定解决执信南路92号房产历史遗留问题方案,提交《关于解决执信南路92号房产权属问题的请示》(越人社请〔2018〕35号)至区府办。
2建立例会制度。为强化部门联动、深化研判分析,我局建立例会制度,于2018年11月23日、12月10日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对名粤广场418及1111号2套房产、东华北路9号大楼确权以及执信南路房产历史遗留问题展开研讨,落实下一步推进工作事项。
三、巩固整改成果,驰而不息持续深化巡察整改
在区委巡察办、广州市区委巡察第20组和区纪委派驻一组的指导下,经过近两个月严肃认真的集中巡察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的、阶段性的成效。下一步,局党组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对广东***批示精神,把*********与******对广东一系列***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全面系统深入学,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以新担当新作为开创越秀人社工作新局面,为确保***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越秀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部署,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人社系统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坚决执行中央、省市和区的决策部署,为推动国家重要中心城市核心区建设上新水平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支撑。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贯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精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把严格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落实到党的建设各方面,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深化整改成果紧密结合起来,与基层正风反腐专项治理工作有效结合起来,切实把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要求落实到人社事业中。从局党组班子自身建设抓起,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完善人社事业各项制度,大力加强人社干部队伍建设,持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重视抓早抓小抓常,严明“六项纪律”,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四风”问题的治理力度,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切实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三)持续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正确处理当前和长远的关系、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和建章立制的关系,坚决摒弃“过关”思想,不断把巡察整改工作引向深入。对已经完成的巡察整改任务,组织“回头看”,着力巩固巡察整改成果,防止已整改的问题反弹回潮。对尚未整改到位的事项,结合实际,创造条件抓好整改,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加强***问效,统筹深入推进,真正让广大党员和群众看到巡察整改的明显效果。同时,坚持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认真研究标本兼治措施,把一些好做法、好经验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真正使整改落实与推动工作有机结合、互相促进,真正把整改落实的过程变成推动单位全面发展上水平的过程。坚持树立正确导向,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确保把整改问题的过程作为吸取教训、总结经验、推进工作的重要步骤,推动单位建设发展。
(四)着力构建长效工作机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严防整改问题反弹回潮。一方面,对在整改中已经制定出台的各项制度规定,认真抓好贯彻执行,确保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另一方面,加快有关制度规范完善,确保形成管长远、有实效的工作机制。针对廉政风险较高、涉及“权、钱、人”的关键部门和重点领域,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加强信息公开、流程监管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20-83396803。
邮政信箱:广州市越秀区惠福东路483号(越秀区人社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编:510115。
电子邮箱:yxqrsj@163.com。
中共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19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