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国资委50弄城中村项目前往管桩厂考察
上海新松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50弄“城中村项目前往管桩厂考察 |
上报单位:上新松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撰稿人:张振伟 第一审稿人:沈林锋 最终审稿人:陈朝 |
为确保工程具体实施后,施工单位拟采用的工程桩是否满足设计上对于其受力性能的要求,甲方应当有权也必须对拟购工程桩的厂家进行现场考察,如发现无法满足设计要求的,应当告知工程部,拒绝其产品进入项目工地。
50弄城中村项目3号楼采用直径500mm的PHC混凝土管桩,项目部经过多家单位踏勘及比选,最终选定位于嘉兴市的恒德管桩厂进入本项目,以确保工程质量。
对于PHC预应力管桩,应当着重考察工厂工艺流程是否完整,主要如下:首先,原料堆场是否布置规范,进场原料是否满足成桩要求;其次,是否具备预应力张拉平台,因为混凝土预压应力是否足够将关系到成品桩的自身抗裂性能;然后,现场是否具备蒸压釜及高温箱设备并处于使用及保养状态,成桩后,需进行高温高压养护,桩身才能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最后,应检查现场实验室,是否有成套的样品检验设备并能出具符合标准的测试报告。
通过项目部对于施工阶段进场材料协助管控,我们将从源头把握工程质量,避免施工材料因达不到设计要求影响工程整体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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