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封开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封开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03日发表  

  FKFG2019001  

 

封开县人民政府文件

 

封府20191

 

封开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封开县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封开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2019年5月15日十六届60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封开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5日

 

 


封开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

合法性审查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规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完善县政府依法决策机制,提高法律顾问的决策参与度,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肇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16—2020年)》《肇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肇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关于封开县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封开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草案的合法性审查,适用本办法,国家、省、市对合法性审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的重大行政决策,是指《封开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的属于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有关事项。

  本办法所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是指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草案集体审议之前,县政府法制机构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对决策主体、依据、内容、权限、程序等进行审查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第三条 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正、高效原则。

第四条 决策承办单位应依据有关规定做好决策方案或草案的前期起草、调研、论证和风险评估等工作,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拟提交县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草案交由本单位法制机构(法律顾问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确保决策草案合法合规、程序完备,对决策草案负有法律责任,承担法律风险。

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就涉及相关单位职能职责的决策方案或草案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对拟不采纳相关单位的反馈意见,应进行协商,经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作出专门说明。

  决策承办单位,是指《封开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的重大行政决策起草单位。

  第五条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对决策承办单位提交县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具备合法性审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统筹、协调决策承办单位在决策草案提交县政府之前完成或者要求补充完成合法性审查等前置程序。

  县政府法制机构负责对县政府办公室转来的拟提请县政府集体审议的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在合法性方面进行实质审查,指导、监督决策承办单位组织实施决策草案合法性审查工作。

 

第二章 形式审查

 决策承办单位提请县政府审议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应当同时报送下列合法性审查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一)决策草案的起草说明;

  (二)决策草案涉及县、镇级政府或者有关单位职责权限的职责划分或者任务分工的依据;

(三)决策内容的法律和政策依据;

(四)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采纳情况和不采纳理由说明;

  (五)公众参与反馈意见汇总和处理情况说明;

  (六)本单位法制机构(法律顾问机构)出具的合法性审查意见;

  (七)本单位集体讨论决定的相关材料;

  (八)县政府办公室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召开听证会或者组织开展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提供有关材料。应当召开听证会而未召开,或者应当组织开展专家论证、风险评估而未开展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在决策草案的起草说明专题陈述未进行上述环节的理由和情况。

   决策承办单位法制机构(法律顾问机构)出具的合法性审查意见应当包括决策事项是否属于按规定需提交县政府决策的范围、草案内容是否合法合理、起草过程是否履行有关程序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和分析。

  决策承办单位法制机构(法律顾问机构)出具的合法性审查意见应当在落款处加盖本单位法制机构(法律顾问机构)公章或者代章,未刻公章或者代章的,由本单位法制机构(法律顾问机构)主要负责人签署姓名确认。

   未经本单位法制机构(法律顾问机构)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或者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不符合内容和形式规范的,不得向县政府报送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及请示件,不得送县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不得提交县政府审议。

   重大行政决策草案的起草说明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决策事项的基本情况、出台背景;

  (二)制定决策的必要性、可行性;

  (三)与决策事项有关的统计数据、考察调研情况; 

(四)备选方案、选择意向建议以及成本效益利弊分析;

(五)本地或者外地相同、类似事项的可供参考的做法;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决策草案属修订、调整的,应当说明原政策的历史沿革和实施后评估情况。

   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有关材料的,县政府办公室通知决策承办单位限期补充,未及时补充提供的,将决策草案及其请示件退回决策承办单位。

第十 县政府办公室认为决策承办单位提交县政府研究审议的事项属于重大行政决策范围,需要送县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方面的实质审查,并且经形式审查认定合法性审查材料齐备的,报经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同志审核批转县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方面的实质审查。

 

第三章 实质审查

第十 县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内容包括:

  (一)决策事项是否属于县政府权限;

  (二)决策依据是否现行有效;

  (三)决策程序是否完备;

  (四)决策内容是否合法;

  (五)是否存在其他法律问题。

  第十 决策事项属于县政府法定权限是指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省、市、县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县政府有权讨论决定或者审定批准决策事项,县政府为拟定事项的决策主体。

  第十 以下事项县政府不行使决策权,不列入决策范围:

  (一)有关部门(单位)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或者县机构编制部门发文明确属于有关部门(单位)职责范围的事项;

  (二)县政府文件指定、授权或者赋予政府、县有关单位自行决定、批准的事项;

  (三)决策草案提请审议签订合同协议,但是县政府并非签约当事人;

  (四)县政府认为需要请示上级政府、同级党委决定的其他事项;

  (五)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 县政府法制机构对重大行政决策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法律优先原则。法已规定不可为,决策事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禁止性规定。

  (二)符合法律保留原则。法无授权即禁止,没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设其义务的行政决策。

  (三)符合政策要求原则。决策事项应当符合国家、省、市、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的要求。

  第十 县政府法制机构可以对重大行政决策草案进行合理性审查,主要审查以下方面:

  (一)高效便民。相关行政管理措施及时、高效、适当,可行性、操作性和针对性强,利于解决实际问题,便于公众知悉执行。

  (二)诚实信用。决策草案拟向公众发布的信息全面、准确、真实,不减损公民对行政机关的尊重和信赖。

  (三)相对稳定。生效的行政决定非因规定事由、非经规定程序不得随意撤销或者调整,决策事项在一段时期内具有稳定性、预期性。

  (四)以人为本。适应大部分群众需求,无滥用自由裁量权或者增加当事人程序性负担。

  (五)科学客观。兼顾我县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历史遗留问题和争议较大的事项作出审慎妥善处理。

  (六)公平正义。决策草案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管理事项的,应当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维护自由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不得排除、限制竞争,不得违反公平竞争的有关规定和精神。

(七)其他有关方面。

 

第四章 审查程序

  第十 县政府法制机构审核认为送来合法性审查的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及相关材料形式不齐备,通知决策承办单位限期补充,未及时补充提供的,建议县政府办公室将决策草案及其请示件退回决策承办单位。

  十八 县政府法制机构初步审核认为送来合法性审查的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及相关材料形式齐备,应当在一定期限内完成实质审查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主送县政府或者县政府办公室。

  十九 开展实质审查的期限一般为10个工作日,客观情况较为复杂、法律关系较为疑难的,经县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补充材料、征求意见、沟通协商、考察调研、咨询论证的时间不计入合法性审查期限。

  第二十条 县政府法制机构可以根据决策草案涉及法律问题的复杂疑难程度,采取以下方式研究处理:

  (一)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及相关领域专家进行合法性论证或者提出咨询意见;

  (二)组织实地考察调研;

  (三)要求决策承办单位补充提供佐证材料或者书面说明;

  (四)指导决策承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组织或者补充履行公众参与、召开听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本单位集体讨论等前置程序;

  (五)通知决策承办单位负责人面谈了解情况;

  (六)组织有关单位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沟通协商;

  (七)其他方式方法。

  第二十 县政府法制机构对重大行政决策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后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决策草案在合法性方面的基本分析及结论;

  (二)对决策草案合法性方面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建议;

  县政府法制机构可以在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向县政府提出决策草案在合理性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瑕疵以及处理建议等有关事项。

  第二十 县政府法制机构审查认为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合法性、合理性方面存在问题或者瑕疵,决策承办单位应当根据县政府法制机构意见建议对决策草案按照实际情况作出主动撤回、删减修改或者调整优化的处理。决策承办单位没有根据县政府法制机构意见建议作出妥当处理的,应当说明理由并提供依据供县政府参考。决策承办单位的处理方式是否妥当由县政府办公室初步审核并综合采纳形成拟办意见呈县政府审定。

第二十 重大行政决策草案未经县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认为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合法性、合理性方面存在问题、瑕疵但是决策承办单位未对决策草案作出处理或者处理方式不妥当的,不予提交县政府集体讨论,县政府对该重大行政决策草案不予作出决定。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 决策承办单位提交县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应当经县政府法制机构备案的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第二十 由决策承办单位起草或者修改的、提请以县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文稿,经县政府审定后,决策承办单位制作合同协议正式文本送县政府办公室加盖“封开县人民政府”印章时,应当一并提交两份正式文本作存档备查,县政府办公室登记存档一份,转送县政府法制机构一份。

  决策承办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提交合同协议备查文本,县政府办公室可以督促责令决策承办单位限期补充提交;逾期不补充提交,县政府办公室可以直接向决策承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管负责人反映情况并限期补充提交。因逾期不补充提交导致不利后果的,决策承办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 决策承办单位在起草重大行政决策草案过程中,可以提请县政府法制机构给予指导,县政府法制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参加决策承办单位组织的考察调研、论证评估等决策前置程序。

  第二十 决策承办单位在起草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履行有关决策前置程序过程中,不得提前送县政府法制机构征求意见,不得以向县政府法制机构征求意见的形式代替本单位法制机构(法律顾问机构)合法性审查程序。决策承办单位在起草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履行有关决策前置程序过程中,发文征求县政府法制机构意见建议的,一律不作回复。

  二十八 县政府法制机构出具的合法性审查意见属于县政府决策过程中的内部审核意见,仅供县政府或者有关单位参考,不作为诉讼依据或者执行文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外泄露。

二十九 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其他有关人员,应当依法依规履行对决策草案的有关信息保密的责任。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三十条 决策承办单位向县政府提交未经本单位法制机构、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存在合法性方面问题、瑕疵的重大行政决策草案,或者未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法制机构要求及时合规补充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及相关资料,引起法律风险、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产生不良影响的,由有关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以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省、市实施文件等有关规定对决策承办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 不属于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我县行政机关拟制定的其他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 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按照《肇庆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封开县人民政府议事决策规则》等有关规定执行,不适用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十 有关单位因机构改革或者分工调整不再承担本办法规定的决策合法性审查有关工作,有关工作由承接其职能的单位负责。

第三十 各镇、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镇、本单位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和健全相关机制。

  第三十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委办局,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市驻封单位,各人民团体。

 封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6月5日印发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2 05:22:18重新编辑
宝安区39区华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宝安区宝城41区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宝安区43区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宝安区45区富源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宝安区49区河东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宝安区67区留芳路庭威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宝安区74区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宝安区82区裕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新安实业公司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光明街道东周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光明农场柑山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光明镇白花洞莲麻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光明农场圳美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光明农场姜下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光明新建兴科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光明新区观光路汇得宝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莲塘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莲塘等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莲塘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莲塘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莲塘第四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莲塘第五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莲塘第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莲塘第七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连塘鹏基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布心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水贝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田贝四路万山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水贝珠宝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清水河蒲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5-14 00:03:06
  2. 澄海公安分局探索交通治理新模式
  3.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机关党委书记巡视员夏昆山同志率队到大鹏监管局南澳所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活动
  4. 澄海区西门社区荣获全国科普示范社区称号
  5. 澄海区委书记刘永铭带队督查区教育创现补短板学校项目建设情况
  6. 区领导陈训然到莲上镇竹林村督导创文巩卫工作
  7. 刘永铭杨焕新会见澄海中学深圳校友访问团
  8. 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创现补短板学校建设项目信息化设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论证会信息公告
  9. 汕头市澄海莲下北湾开智小学澄海莲下中心小学电脑室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10. 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土洋社区开展花馨花艺献爱母亲主题活动
  11. 澄海区组织收看收听全市换届工作动员会
  12.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葵涌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完善段相关责任主体省动态扣分的公示
  13. 澄海区玩具特色产业拉动经济效果显著
  14. 省妇联巡视员徐春莲调研我区省级儿童友好示范社区工作
  15. 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召开关于进一步加强辖区零星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会议
  16. 大鹏办事处爱国卫生暨垃圾分类减量文艺演出活动拉开帷幕
  17. 深圳又到回南天了……湿哒哒的天气防潮更需要注意消防安全
  18. 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深圳技能大赛——大鹏新区潮式风味菜烹饪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19.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关于深圳市公安局大鹏分局大鹏派出所项目总平面图修改公示的通告
  20.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5-14 00:03:12
  21. 汕头市老促会到我区察看调研革命老区红色文化展和革命旧址
  22. 澄海区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双盲应急演练
  23. 大鹏新区赴外开展招商推介活动加快推动深圳国际生物谷建设
  24. 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赴股份合作公司摸排扫黑除恶线索
  25. 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召开2018年组织工作会议
  26. 区领导带队开展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专题调研活动
  27. 区卫健局举办2020年健康教育进社区活动
  28. 澄海区领导带队检查督导创文工作
  29.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学成一行莅澄开展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动地方民生事业发展专题调研
  30. 区长杨焕新带队检查627和831工程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31. 2021年深圳市猪肉产品和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结果(第5期)
  32. 深圳市庆祝第34个教师节
  33. 澄海区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培训班
  34. 中共深圳市委党校组织参观大鹏新区古城博物馆
  35. 大鹏新区优秀党课评选结果出炉综合执法局党支部党课获奖
  36. 南澳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实践亮点纷呈
  37. 澄海区干部驻点在182个村(社区)落地生根聚力惠民
  38. 澄海区进一步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都市型效益农业发展
  39. 我区举行清明节祭奠革命先烈活动
  40. 我区开展除四害爱国卫生运动
  41. 大鹏新区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关于公布公开选聘职员面试考生成绩及体检人选等事项的公告
  42. 大鹏新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化服务项目评估结果的公告
  43. 大鹏新区听取学习全国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44. 大鹏新区开展机关单位区属国企女性反诈骗宣传巡讲会暨动员大会
  45. 大鹏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2019年大鹏新区体育***公益金筹集使用情况的公告
  46. 2022年2月8日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47. 第3届澄海玩具机械展开幕
  48. 南澳中心小学开展感念师恩献花活动
  49. 区委书记陈向光调研凤翔路改造工程施工情况
  50. 区委书记刘永铭带队调研农村农贸市场改造建设工作
  51. 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就推动清洁生产工作赴辖区重点用能餐饮酒店行业企业进行实地走访
  52. 35亿投资基金培育大鹏新区BT产业独角兽
  53. 大鹏新区召开城中村管道天然气建设工程2019年第1次周例会
  54.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6-01 19:07:33
  55. 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举办我手诉我心献礼教师节亲子手工活动
  56. 澄海区组织收看收听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
  57. 三加强三完善三提升澄海区妇女儿童事业再上新台阶
  58. 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举办亲子阅读共同成长的亲子宣教活动
  59. 我区组织收看市国家卫生城市2014版复审工作视频培训会
  60. 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收到议案建议共23件
  61. 我区举办重点建设项目集中开工活动
  62. 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前往葵新社区调研
  63. 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党支部深入社区开展普直联工作
  64. 2021第六届深圳美周杯帆船赛春季赛(已完成)
  65. 西藏自治区聂拉木县发生31级地震
  66. 大鹏新区关于第20170520号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摘要)
  67. 澄海区革命老区镇老区村挂牌启动仪式在上华镇举行
  68. 大鹏办事处以开年第一拆吹响高质量发展冲锋号
  69. 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开展三防督导检查
  70. 大鹏办事处举办2019年高校毕业生与外来务工人员招聘会暨大鹏办事处户籍人员创业展
  71. 安全生产领域先进技术和工具现场推介会项目(已完成)
  72. 澄海区部署全区外事侨务港澳工作
  73. 我区开展集体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74. 大鹏新区大力开展118垃圾减量日系列宣传活动
  75. 市规划国土委大鹏管理局关于公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土建许市政字DP20180019号)总平面图的通告
  76. 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
  77. 大鹏新区劳资纠纷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助力化解劳资纠纷
  78. 大鹏新区社会工作委员会组织召开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第二次联席会议
  79.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5-14 00:03:06
  80. 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中心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81. 澄海区举办纪念***运动100周年暨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主题团日活动
  82. 深圳市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宣讲活动
  83. 区委书记刘永铭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
  84. 区长杨焕新检查莲花山矿区环境综合整治情况
  85.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5-30 00:25:04
  86. 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创现补短板学校建设项目热供水与空调厨房设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论证会信息公告
  87. 汕头市澄海莲下北湾开智小学澄海莲下中心小学电脑室设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CCG201506)的中标公告
  88. 大鹏新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组织三个办事处参观调研新区管理服务指挥中心
  89. 大鹏新区安委办第三督导组赴南澳办事处开展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90. 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莅澄调研农村垃圾管理工作
  91. 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召开纪工委工作会议
  92. 市委书记陈茂辉带队检查我区水利三防工作
  93. 柯茂同志深入莲上镇开展调研征求意见活动
  94. 大鹏新区完成2021年第二季度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公示工作
  95. 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2020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96. 大鹏新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召开新区政府在线网站优化升级项目启动会
  97. 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切实提高新区旅游热点片区供电保障能力
  98. 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召开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
  99.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26 23:10:58
  100. 区委举办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报告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