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1期)
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涉及我市2家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海丰县厚桦食品厂生产的遮浪马仔糕点
(一)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检的四会市万乐福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海丰县厚桦食品厂生产的遮浪马仔糕点(抽样单编号:SC1844***********16,生产日期:2018-09-12,规格型号:200克/袋),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
(二)经查明,四会市万乐福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购进该食品时有索证索票和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四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四会市万乐福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作出:1、没收不合格的遮浪马仔糕点35袋;2、免予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四)食药监食罚〔2018〕116号)。
二、东莞市旺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饼
(一)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检的四会市国润日用品商行销售的标称东莞市旺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饼(抽样单编号:SC1844***********67,生产日期:2018-09-18,规格型号:散装称重),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合格。
(二)经查明,四会市国润日用品商行购进该食品时有索证索票和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四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四会市国润日用品商行作出:1、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绿豆饼”0.62kg;2、免予其他行政处罚。的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四)食药监食罚〔201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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