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委组织部检查组到我市检查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情况
8月2日,肇庆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杜朝养带领检查组到我市检查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情况。
检查组通过听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检查了我市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情况。杜朝养副部长对我市学习贯彻《干部作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工作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并就我市今后如何抓好落实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和监督的力度,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四项监督制度的自觉性;二是要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力;三是要加强组工干部学习培训,提高组工干部的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
近年来,我市认真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干部工作科学化水平。一是注重加强学习宣传。组织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开展专题讨论,进一步深化认识,增强贯彻执行四项监督制度的自觉性。二是注重依章办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持把好职位配备关、推荐提名关、考察识别关、酝酿关和讨论决定关五个关键环节。三是注重改革创新。建立完善了我市镇(街道)、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政绩考核评价办法;采取“两推三试”方式产生副科级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全面铺开了基层团委班子公推直选,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四是注重加强监督。落实了“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实行了领导干部任期工作审查和管理制度,制定和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及《关于建立特邀干部监督联络员制度的意见》,开通了网络监督通道,公布了干部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加强与纪检监察、计生、综治、审计等部门的沟通,使干部选拔任用在阳光下运行,有效防止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