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五举措喜获全省环境执法大练兵先进集体
近日,省环境保护厅通报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屏山县喜获先进集体,宜宾市仅屏山、兴文两个县获此殊荣。
2016年,屏山县环境保护局秉承磨炼队伍、规范执法、提振精神、树立新形象的执法理念,采取五项措施,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
一是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2016年开展各类环境执法检查200余人次,检查工业企业100余次,建设项目10余次,饮用水源20余次,污染治理设施52台(套);发出《责令整改通知》6份、《环境监察意见书》14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9份,纠正环境违法行为9次,立案查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9起,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8起,共处罚款65.455823万元。
二是规范排污费征收和稽查。依法依规开展排污申报与排污费征收工作,促进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做到应收尽收。屏山县共有9家企业应依法交纳排污费,其中1家为按季度缴费,8家为按年度缴费。2016年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22.44万元。
三是加强危废全程风险管控。园区共计2家危废产生企业,均按要求落实危废转移联单制度,未发生涉危废安全事故发生。屏山新九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共完成泥磷清运1583.52吨,有效控制和降低全县县环境风险。
四是强化环境信访处理。畅通12369环境污染投诉热线,善信访投诉、环境纠纷处理台账,做到有举报必查处,有举报必回复。2016年共受理环境污染纠纷投诉84起,查办率100%,办结率100%。
五是强化应急能力建设。督促辖区内各重点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及备案工作,并按照预案开展环境应急演练。2016年共有12家企业修改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县环保局备案,2家企业开展环境应急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