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就业服务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屏山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社会劳动力就业政策咨询、就业培训、职业介绍、就业援助、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失业登记、失业保险等工作。
二、部门概况
屏山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是全额财政事业一级预算单位,是人设局下设的二级局,内设有办公室、培训股、失业保险股、就业促进股、农劳办共五个股室。职工编制人数10人,实有在职职工9人,退休人员5人,聘请临时人员5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决算总额为1719.4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19.4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7.46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5年增加378万元,主要是因为调资等原因。
2016年支出决算总额为1708.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7.4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万元,农林水支出261.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7.95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5年增加326.2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7.47万元;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7万元;
(三)住房保障支出6万元;
(四)农林水支出261.5万元。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4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长0.11万元。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63人,共计支出0.48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6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4.79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16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0.67万元,用于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屏山县就业服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