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体现政府行为力促经普圆满完成中共屏山县委县政府督查目标办发文通报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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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30日发表
根据县经普办统一安排,原定于2014年3月10日前全面完成全县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入户登记工作。但普查进度监测显示,与清查数据比对,仍有部分乡镇进展较为缓慢。经县经普办请示县领导同意,3月11日,由县委县政府督查目标办发文《关于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完成情况的通报》(屏督通〔2014〕4号),对截止3月10日经普完成情况进行了全县通报,并对完成较好的和未完成的乡镇进行一一点名,要求未完成普查任务的乡镇限期完成,对在限期仍未完成普查任务的乡镇进行严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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