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林业和竹业局关于开展涉林惠民补助资金兑现情况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全面排查20162018年涉林涉草惠民补助资金兑现情况的通知》(川林财函〔2019〕736号)精神,省林草局及市林业局将对珙县开展20162018年度涉林惠民补助资金兑现情况排查工作,为切实做好本项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
20162018年度前一轮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新一轮退耕还林现金补助、集体所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生态护林员补助等林业惠农资金。
二、清查重点
(一)补助资金兑现情况
补助资金是否及时足额直接兑现到户,是否存在虚报冒领、骗取套取、贪污挪用、公款私存、违规提取等问题。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档案是否准确完整、规范,是否按要求公示资金兑现情况,是否签订公益林管护责任书;生态护林员选聘是否符合国家和省级有关要求,是否都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是否存在轮流坐庄,是否购买人身野外意外伤害保险及简易巡护设备,是否对管护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是否有巡查记录等。
三、清查方式
(一)乡(镇)自查(8月26日9月2日)
乡(镇)自查工作既要逐村、逐户开展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又要对涉林惠民补助资金领域易发多发问题进行重点排查,找准病根,对症下药,边查边改。自查工作于9月2日前完成,并形成乡(镇)自查报告以正式文件上报县林业竹业局计财股(联系人:谭芳,QQ邮箱:450600901@qq.com,联系电话:186****6797。)
(二)县级抽查(9月5日9月15日)
根据各乡(镇)自查情况,随机抽查3个乡(镇),每个乡(镇)随机抽取3个行政村,每村入户检查不少于50户。请各乡(镇)于9月5日前准备好以下资料:
1.20162018年度前一轮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新一轮退耕还林现金补助、集体所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生态护林员补助的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
2.走访农户、项目实施主体了解相关情况,重点检查项目资金领用的真实性(补助资金是否兑现到土地所有人)、涉农惠民资金兑现到户的情况。
(三)现场查看项目实施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要切实履行排查工作主体责任,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涉林惠民补助资金兑现情况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统思想认识,制定排查工作方案,加强对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二)扎实开展排查
请各乡(镇)务必高度重要围绕此次涉林惠民补助资金兑现情况排查范围和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把发现问题和抓好整改作为此次排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开展排查工作。
(三)强化整改措施
各乡(镇)要通过此次排查工作,把存在的问题找准,把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透,细化完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落地落实。同时,要举一反三,注重标本兼治,针对深层次、根源性问题要研究制定制度性措施,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1.珙县20162018年涉林惠民补助资金兑现情况排查表
2.珙县20162018年涉林惠民补助入户排查和违规问题排查表
3.XX乡(镇)自查报告模板
珙县林业和竹业局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