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加强2022年清明节前后民政领域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清明节前后,正值森林防火重要时期,从前期森林防火巡查情况看,各乡镇在火源管控和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县范围内暂停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还有差距,存在火险隐患。3月15日,黄强省长对广安市前锋区发生的森林火灾作出批示,要求全省各地举一反三,对森林火灾隐患再排查再整改,特别是重点区域、重要设施、重点对象等隐患问题要排查到位,为此,特将我县加强2022年清明节前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醒认识当前森林防火工作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
随着清明节的即将来临,气温逐步偏高,天干物燥,从历年情况来看,是火灾发生的高危期。又正值清明前后群众上坟祭祀
集中阶段。可能出现上坟时不遵守禁燃禁放禁噪规定,放鞭炮、焚香烧纸或乱扔烟头的现象。为此,要提高警惕,清醒认识到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充分认识到隐患排查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主动履职,全力开展好以森林火灾隐患排查以及措施落实责任落实为抓手的防灭火工作。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清明前后,各乡镇、轿顶山公墓和殡仪服务机构要持续开展多种方式的宣传,倡导鲜花祭祀方式,强化三禁宣传,除在重要区域重要时段不间断播放《珙县县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防火命令》《珙县应急管理局珙县公安局关于在全县范围内暂停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音频外,还要在重要区域悬挂或张贴防灭火标语。让群众入脑入心,遵守森林防火规定,文明祭祀,实现平安清明。
三、加强排查,严格落实措施
各乡镇要切实扛起森林防火主体责任,加强排查,严防携带香蜡纸钱、鞭炮上坟,严防违规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源上山入林,落实好清明节前后常态化值班值守和巡护劝导工作,加强对集中祭祀区域防火卡点的管理和卡点值守人员的培训,强化责任落实。轿顶山公墓、县殡葬管理所、巡场殡仪中心等民政下属事业单位要加强用火管理,严格落实禁燃禁放禁噪三禁规定,并检查好消防栓、灭火器等防灭火设施设备,确保能正常使用,同时要做好防灭火打早打小的预案,做好灭火物资、队伍准备,确保防灭火工作的万无一失。
四、及时反馈情况
各乡镇社事服务中心、轿顶山公墓、县殡葬管理所、巡场殡仪中心要认真贯彻落实《轿顶山公墓巡逻巡护制度》和《珙县殡葬服务机构森林早期火情处置办法和报告制度》及有关森林防火规定,遇突发情况及时上报,联系人:丁健,联系电话:159****1299。
珙县民政局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