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水利局关于珙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村镇供水条例》《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四川省村镇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指导意见》《四川省村镇供水水质管理暂行办法》(川水函〔2015〕1081号)《宜宾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宜水发〔2015〕40号)等规定,我局已起草完成了《珙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1),现向社会公告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珙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期内以单位或个人实名填写《意见表》(见***2),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珙县水利局反馈。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1日。
联系人:张竹,电 话:4012946,邮 箱:1968435141@qq.com,
邮 编:***4500
***:1.珙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意见表
珙县水利局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