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营山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工作启动
11月26日,十三届营山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召开,传达学习了中央纪委、市纪委等有关会议精神,并动员部署了我县第十一轮巡察工作。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代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曹毅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蒲彬主持会议并宣布第十一轮巡察的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决定。
会议要求,要突出巡察监督重点,发挥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要坚持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紧扣“三个聚焦”要求,围绕巡察对象和内容,聚焦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深入乡村基层一线听取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意愿和需求,及时发现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打造坚强战斗堡垒,确保监督不偏向、不跑题、不发散。
会议强调,要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共同圆满完成收官之战。县委巡察办要精心组织倾注全力,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巡察组要善于借力,加强与协作单位的协调配合,正确处理好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的关系,提升巡察监督质效。县纪委监委机关要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做好情况通报、线索移交等工作。被巡察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接受监督、积极支持配合,正确处理好巡察与被巡察、干净与干事的关系。要强化整改责任,重点落实被巡单位主体责任,纪委监委、组织部门的整改日常监督责任,确保整改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据了解,营山县委第十一轮巡察从2020年11月底开始,2021年3月底结束,计划4个月时间,对星火镇、西桥镇、回龙镇、双流镇、清水乡、柏林乡、木顶乡、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县政协机关、县委组织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县供销合作社、县农业发展公司、回龙中学校、小桥中学校、双河中学校、老林职业中学校等19个党组织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常规巡察,并对乡镇所辖村(社区)、县级部门(单位)二级单位进行延伸巡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