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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罗湖区全面推进改革创新总体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24日发表  

  (2013年5月20日)

  罗发〔2013〕3号

  深圳市罗湖区全面推进改革创新总体方案(2013—2015年)

  按照市委关于开展“弘扬改革创新精神,树立优良工作作风”学习讨论活动的统一部署,为深入推进全区改革创新工作,集中形成未来三年的改革创新总方案、路线图、时间表和项目库,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创新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视察广东、深圳讲话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传承罗湖作为改革开放先行区的敢闯敢试精神,以推进转型升级,提升发展质量,建设“一中心、两基地”为目标,持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以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设和谐幸福城区为目标,全面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弘扬先进文化,提升公共文明,顺应群众对美好精神生活的期盼为目标,扎实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以优化生态环境,精细城市管理,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宜居城区为目标,大力推进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改革;以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政治合力,全面提升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为目标,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改革创新。

  二、持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激发市场活力

  (一)强化“时尚罗湖”品牌营销。培育一批消费龙头企业,放大以万象城为代表的城市综合体满足消费者综合消费服务的功能;围绕商贸旅游、黄金珠宝、汽车经销、文化创意等罗湖传统优势行业,鼓励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充分发挥商业节庆的异业拉动作用;创新消费者参与互动方式,拉动罗湖消费增长;运行发布“水贝·中国珠宝指数”,并逐步使之成为国内珠宝产品交易的“晴雨表”,终端消费的“风向标”和政府产业发展的“导航仪”;以“钻石毛坯”为切入点,形成“环深圳钻石产业链”,搭建以深圳市黄金珠宝产业集聚基地为平台的世界级钻石毛坯及成品交易中心;引导电子商务企业集群发展,打造2至3个网商集聚区,培育5家以上销售额亿元级企业网商,引进10家以上电子商务细分领域龙头企业或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分支机构,提升辖区电子商务和虚拟消费影响力。(牵头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区科技创新局)

  (二)大力发展总部经济。以经营城市为理念,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相关政策文件为依托,建立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委托招商战略合作机制。完善政企联系服务平台,通过平台增进企业家交流,以商引商;与商会、校友会、行业协会等加强联系,建立招商引资信息库,形成管理规范、沟通高效、运作灵活的长效招商引资机制;委托社会专业机构,借助专业力量,对全区整体招商规划进行编制设计,根据实际制定系统性的招商规划和策略;进行罗湖闲置商业物业摸底调研,开展相关国际咨询,盘活闲置物业,促进罗湖经济发展。(牵头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区科技创新局、区投资推广局)

  (三)加快拓展产业发展空间。研究出台笋岗—清水河片区有关空间腾挪、容积率换空间、发展重点产业项目方面相应的优惠政策,通过规划手段,整合土地资源,支持政府重点扶持产业发展;加大更新单元规划审批力度,主动提前介入规划编制的指导、协调工作,建立以职能部门初审、部门征求意见及专家评审为基础的技术审查,以及城市更新领导小组主导的行政审查的联合审查机制;创新和完善基层城市更新工作管理机制,成立以街道为主力的项目办公室,完善区领导挂点联系重点城市更新项目的制度,落实基层城市更新管理的制度化和常态化;创新和完善小地块城市更新实施工作指引,研究制定罗湖区小地块城市更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市政府出台小地块城市更新实施工作指引;创新城市更新策略研究,邀请专家团队开展研究,重点推进湖贝片区、泥岗─布心路沿线城市更新工作;探索“插花地”改造的创新举措,通过以城市更新市场化运作为主,以土地整备办法为辅的方式,大力推进旧城改造;建立城市更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结合投资推广局、经济促进局和重建局各单位职能,将“城市更新”和“产业升级”紧密结合,为经济发展与城市更新发挥更大效用。(牵头单位:区重建局、区经济促进局、区投资推广局)

  (四)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加快市场准入和行政审批体系改革,配合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建立审批与监管顺畅衔接机制;完善市场竞争秩序监管体系,建立“打、控、防、管”综合指挥和协调体制;完善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提升产品质量和信誉,创新食品安全监管的制度方法,借助科技手段,发动社会参与,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完善金融市场领域的法律法规,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提高金融行业服务质量和运行水平;加快推进行业自律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的作用,强化社会监督与公众参与,构建多元共治的消费维权体系;完善市场监管信息化体系建设,整合各部门的市场监管信息,建立统一的信息资源库,实现信息共享,提升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完善检测评估体系建设,强化市场监管技术支撑和能力保障;建立民办幼儿园成本监审管理机制,制定民办幼儿园收费价格的指导标准,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财务监督,解决民办幼儿园乱收费、乱涨价等问题。(牵头单位:罗湖市场监管分局、区发改局)

  (五)打出“诚信罗湖”旗帜。制定零售、黄金珠宝和汽车销售行业诚信自律公约,创立行业诚信联盟,扩大“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商户评选范围,加强行业诚信自律;依托“礼享罗湖”移动互联平台,通过腾讯微信开发智能评分系统,实现消费者对诚信商户常态化、实时性的监督评价;探索餐饮行业纳入诚信商户创建活动的方式方法,借鉴香港“优”计划经验做法,探索制定覆盖全行业、科学可持续、全社会认可的评选规范和评价机制;构建符合罗湖区特点的建筑市场企业诚信体系,建立罗湖区建筑企业诚信评价系统,形成“诚实守信、优胜劣汰、公平竞争”的建筑市场运行机制;探索建立高效有序的采购管理制度,实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制度,加强供应商诚信建设,切实加强政府采购事后监督,有效堵塞工作漏洞;建立通用设备信息标签制度,搭建网上商城供货平台系统,加大和提高通用设备产品质量、价格监督力度和采购信息透明度;探索零星工程、货物及服务类项目预选采购制度,简化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牵头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区住房建设局、区政府采购中心、罗湖市场监管分局)

  (六)优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创新区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培育储备机制,全面梳理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流程,强化流程控制,探索建立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拟定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制定完善标准化工作体系操作指引,开展对重大储备类项目研究和规划,启动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储备库的建设;健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决策机制,完成《区政府投资重大民生项目公示试行办法(初稿)》的起草工作,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增加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透明度,加大公众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力度,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七)提升公共财政服务水平。建立纳税大户动态监测平台,加强重点税源分析监控,及时掌握税源和行业发展动态,加强收入征管,确保应收尽收;全口径编制预算,进一步强化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统筹和衔接,加快推进政府预算体系建设;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扩大国库集中收付全方位覆盖的范围;改革拨款指标管理,实时记录项目资金支出状况,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实时监控,实现指标的有效管理;推广使用账户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加强预算单位财政账户和财政专户管理;推进我区公务卡改革,加快公务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启动公务卡改革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国库支付中心)

  (八)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新思路。加大监管和扶持力度,全面落实促进社区股份经济转型发展的政策措施,提高集体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推动集体合作经济创新发展、转型发展、可持续健康发展;协助罗湖汝南公司加快推动“93—267”(大中华)地块项目建设,协助向西股份公司抓紧完成西苑旧城升级改造,带动周边经济迅速发展;全面完成股份公司换届选举工作,积极推进股份公司办公智能化系统,实行和完善企务两公开查询业务。(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重建局、区经济促进局、区科技创新局、区民政局、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九)建立和完善自主创新的激励机制。培育市场化创新主体,以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应用需求为导向,鼓励中小企业探索创新发展模式,以产业链专业分工方式进行模块化创新,不断催生新型服务和新型业态;整合科技服务资源,集中签约一批中介服务机构,建立企业服务联盟,扩大企业服务范围及深度,将服务联盟打造成企业服务品牌;通过引进和培育园区运营专业团队,推动民营资本参与辖区科技园区建设与管理,争取3年内打造1至2家民营资本自运营科技产业园区;完善协同创新机制,深化产学研合作,推动组建技术联盟、产业联盟、标准联盟,提高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加快形成一批创新型企业和自主品牌;优化自主创新环境,加强自主创新的激励制度建设,发挥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区长质量奖等财政性资金的杠杆作用,加大对知识产权和智力成果的保护力度,扶持自主品牌的专利申请;鼓励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加快城市科普建设,推广自主创新大讲堂,打造开放性科技交流平台。(牵头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区科技创新局)

  三、推进社会管理改革创新,建设幸福城区

  (一)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改革教育管理模式,构建以“家长和学生意见”为主导的学校绩效评估体系,开展卓越绩效管理试点,完善督学责任区工作机制;实施“大生均”拨款制度,改进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方式,科学、公平、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探索以向民办学校购买教师岗位等方式,逐步解决户籍居民与外来务工人员教育均等化问题;分类制定中小学教学、行政人员、临聘人员的管理细则,实施名校长、名师“双名”工程,建立教师“能上能下”的工作机制;探索“减负提质”课改新路径;创建一批“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探索民办学校办、管分离制度,推行办学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提升民办教育质量;建立民办幼儿园成本监审管理机制,规范民办幼儿园收费,分批将罗湖的民办幼儿园建成“普惠型”幼儿园。(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二)改革医疗卫生服务模式。以“患者满意”为工作指挥棒,建立患者满意度定期回访制度,将医护人员绩效工资与处方脱钩,与工作量、工作成效、患者满意度等挂钩;在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试点“先看病后交费”诊疗模式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向全区推广;推进社康中心家庭医生服务模式试点,引导社康中心为社区居民提供个性化的健康干预和指导;扩大辖区内联网组团内医疗机构医疗资源共享范围,建立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推进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以电子病历和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建设区卫生数据中心,构建覆盖医疗服务、妇幼保健、慢病管理、疾病预防、卫生监督等管理等功能为一体的高效、快速、通畅的卫生信息网络系统;开展医疗卫生系统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建立辖区内医疗机构、计生服务机构法定代表、管理人员、医护人员的信用档案和信用奖惩机制,在卫生和人口服务技术质量、药品安全、医疗技术风险防范等方面逐步推行信用管理。(牵头单位:区卫生人口计生局)

  (三)促进有质量的劳动就业。制定罗湖人才工作长期规划纲要以及对专业技术人才的扶持办法等政策,探索建立“五支人才队伍”(即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和技能人才)的“订单式”按需培训模式。升级“求职通”系统,增加求职者个人素质评价功能,促进求职者技能与社会需求有效对接;探索人才代理招聘制度,由人才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代理招聘服务,企业可通过网络对毕业学生进行远程面试;创建一批“青年见习基地”;探索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实现途径;组织开展“干部进厂”、“律师进企”、“宣传入舍”活动,加强企业工会组织作用。建立街道劳资纠纷调解工作室机制,形成点面结合的调解格局;制定建筑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加强行政与司法衔接,完善欠薪入罪工作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局、区总工会)

  (四)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和服务。修订完善《深圳市罗湖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扩大救助范围、增加救助额度,建立重大疾病救助机制,让确实有需要的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开发“阳光慈尚?大爱罗湖”深圳罗湖公益平台,助推“大爱罗湖”结对帮扶活动深入开展;探索保障性住房“租补分离”的“分档补贴”办法,多渠道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创建绿色环保节约型养老院,创新“无围墙”社区公益养老服务模式,适应社会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需求;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家暴防护工作的双向转介机制,构建专业化、社会化女性维权平台;建设残疾人服务机构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对社会服务机构量化评估考核和服务过程监管。开展罗湖外来务工人员状况调研,完善外来务工人员社会服务政策;创建一批“职工俱乐部”,丰富外来务工人员的业余精神文化生活;发挥异地驻深商会等团体作用,建立以乡籍关系为纽带的异地务工人员互助组织,凝聚和服务同籍务工人员;深入探索“精神民生”;建立情感危机干预机制。(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社工委)

  (五)推动社区共建共治共享。根据社区实际需求,新建一批社会服务中心,并以此为契机,整合并盘活社区现有公共行政和服务资源;试行业主电子投票,提高群众参与社会事务的积极性和投票率;推进业主委员会选举组建,成立“业主委员会自律协会”;提升居民代表(楼长)自治能力,完善居民代表与“两代表”、社区居委会对接机制;全面推行罗伯特社区议事规则,引导社区居民运用“罗伯特议事规则”处理内部矛盾;探索整合社区部分政府管理资源下放由社区的议事机构自决分配、社会组织承办的运作模式;延伸罗湖社区家园网服务功能,为全区83个社区搭建社区子网站,引导群众通过自己的社区网站协商社区事务;依托罗湖社区家园网平台,策划开展“家园议事厅”走进社区,打造政民互动新品牌,探索社会建设新途径。策划开展“罗湖社区好声音”系活动,传达正能量,调动居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社区建设。在社区居委会设立“互帮互助解急难”联络平台,组织社区热心的专业人士为居民提供帮助,解决“燃眉之急”;依托辖区内学校、企业等单位食堂筹建社区食堂,为社区高龄、空巢和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群体、残疾人等提供就餐服务。(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社工委、区民政局、区住房建设局)

  (六)培育和规范社会组织。按照“政府扶持、社会运营、专业发展、项目合作”的思路,积极培育和发展各类社会组织;制定出台《罗湖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和服务功能,引导社会组织良性发展;借鉴商事改革“轻审批、重监管”经验,简化社会组织登记程序,推进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等八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按照分类评定、客观公正原则,建立科学、规范、有序的社会组织评估机制,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为政府职能转变和购买服务提供有力依据;加大力度培育社区型社会组织,积极探索以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带领社区志愿者和广大人民群众为主要力量,“社区、社团、社工”三社联动的社区服务管理新机制;创建草根NGO同行工作室等孵化平台,与恩派等机构合作,大力培育公共服务型和公益福利性社会组织;通过创建“工人先锋岗”、“青年自组织孵化基地”、“懿·Base”等平台,发挥工青妇群团组织对社会组织的龙头聚合作用;依托罗湖社区家园网平台,创建专业化的网络社会组织;制定社工岗位管理规范和考核评估办法和社工人才发展规划,建立罗湖区社工人才库,成立罗湖区社会工作者协会,培养高素质的社工人才队伍。(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社工委)

  (七)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制定出台《创建平安罗湖实施方案(2012—2022年)》;试行街道与公安捆绑作业机制,整合街道与派出所的路面巡防力量,组建综合性路面巡查队伍;建立社会治安评估机制,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我区治安状况开展社会治安满意度和人民群众满意度调查;建立社会治安监督员工作机制,3年内从社会各界聘请100名社会治安监督员,试行“社区治安情况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对治安工作的监督检查;完善信访反馈“闭环”机制,对群众来信、来访案件予以抽查,结果将纳入信访绩效考核;开展“平安细胞”培育工程,创建一批安全文明小区、“无毒社区”、“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平安和谐社区、宜居出租屋;建立舆情综合处置平台,探索建立网上网下互动联调联处维稳新机制,实现舆情监测与处置的无缝对接。探索引进第三方调解组织参与的专业性调解机制,完善“大调解”体系;探索建立刑事被害人、维稳及涉法涉诉特困群体救助制度;创新专职督查员机制,加大对重大、敏感、疑难、复杂涉法涉诉案件的督办力度;试行安全生产重点、敏感地区派员驻点制;创建“物业安全管理标准”,全区推广;探索质量追溯制度,整治食品药品安全。(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罗湖公安分局、区信访局、区安监局)

  (八)加快推进“织网工程”。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以人口、建筑物、法人、事件为采集的基本要素,建立信息“大数据库”,通过信息共享、流程再造,实现对人、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各类社会单元的动态***和管理;选取1-2个街道作为试点,整合区各职能部门分散应用于街道、社区的各类业务系统,通过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实现“数据一次采集、资源多方共享”;整合建成罗湖社会管理工作网,实现四级纵向联通;完善社区网格化管理,统筹整合社区各方力量参与社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提升罗湖电子政务网、罗湖社区家园网功能,方便群众“足不出户”反映诉求、办理事务、享受服务。(牵头单位:区社工委、区委政法委、区监察局、区出租屋综管办、区科技创新局)

  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

  (一)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科学界定政府职能,着力建设“小政府、大社会”,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取消、下放、转移、购买服务的职能及事项目录,制定政府职能部门购买服务事项目录。深入推进“大部制”机构改革,以职能转变为核心,形成职能配置科学合理、机构设置综合精干、权责关系明确清晰的区级政府组织架构。梳理区级行政执法职能,合理划分职能部门间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的关系,厘清综合执法与专业执法的权责关系,避免“重复执法”和“执法空档”。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对部分事业单位实行撤并整合、清理规范,盘活事业单位现有机构编制资源。规范临聘人员管理,建立临聘人员管理和监察信息系统,对临聘人员进行规模控制,遏制财政供养人员的不断膨胀。(牵头单位:区编办、区人力资源局、区财政局、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理顺基层管理体制。合理界定区职能部门、街道办、社区工作站、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的职责,理顺各主体间的关系,避免职责交叉和错位。探索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切实加强区和街道工作部门的双层“过滤”作用,减少行政事务和各类检查进入社区的数量,扭转街道“二传手”的传统角色,提升行政效能。以提高服务效能和水平为重点,探索搭建整体运作的街道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明确社区管理、社区服务和社区自治类事务的职能边界,将基层政府工作重心进一步转移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充分发挥民间自治组织作用,引导多元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和治理,构建良性互动的基层管理新格局。(牵头单位:区编办、区民政局)

  (三)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和严密完善的监督机制,使行政审批做到公开透明、高效便民。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制定实施办法,开展标准化建设试点,明确每项行政审批的标准、条件、时限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开。优化审批办理机制,全面实施并联审批模式,健全一个部门受理、抄告相关部门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统一送达等工作制度,进一步缩短审批时效。推进审批重心前移,借鉴法官独立办案和直接负责的机制,根据审批事项的复杂和重要程度进行分级授权,试行“首席代表制”和“科长负责制”,减少审批环节,提高窗口即来即办率。加快行政审批和服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按照“全业务覆盖、全过程监督、全系统共享”的要求,实现全区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均纳入网上办理,以及行政审批绩效网上自动生成的目标,将行政审批全面纳入政府绩效管理。(牵头单位:区法制办、区监察局)

  (四)创新公共服务机制。继续推行弹性工作制,根据群众实际需求安排工作人员在周末、节假日,以及非工作时间提供窗口服务,在东门、桂园、南湖等人流密集的街道实行“24小时执法”。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于2013年底前建设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并与省、市联网互通,推进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投资项目网上审批、社会事务网上办理、公共决策网上互动、政府效能网上监察。规范政务窗口服务,制定统一的窗口管理规范,对区、街道、社区工作站三级政务窗口统一配备在线服务评价器,评价结果纳入绩效评估。(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局、区科技创新局、区监察局)

  (五)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在重大信访维稳事项、突发应急事件、行政执法攻坚任务、重要安全生产工作、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等领域建立行政力量与公安力量协同执法机制,通过设立机构、建立制度、明确分工、监督问责等做法确保协同执法效果。在城市管理中探索刚性执法与柔性管理相结合的执法方式,除继续采用依法检查、依法处罚等刚性执法方式外,积极探索行政指导、温馨提示、表彰守法、说服教育等非强制性的柔性管理方式,做到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宽严结合、刚柔并济。(牵头单位:区城管局、罗湖公安分局、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六)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完善绩效考核相关指标设置和考核办法,突出群众评价的分量,将群众、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结果在罗湖电子政务网、罗湖社区家园网、网上政务服务大厅以及机关大楼、服务大厅公示。建立区政府公共服务白皮书征求群众意见和执行情况反馈机制,以民之所望为施政所向。推进网上协同办公系统应用,建成区域智能化工作平台、管理平台和决策辅助平台,以共享信息资源,优化工作流程,提升行政效能。出台行政无为责任追究办法,对不履行或不完全、及时、有效地履行规定职责,导致工作延误、任务完成质量差或任务无法完成的,进行责任追究,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牵头单位:区监察局、区科技创新局)

  五、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创新,建设文明城区

  (一)创新宣传工作和舆情处置模式。宣传工作要把握当前分群化、平民化传播趋势,找准罗湖不同群体的不同需求,坚持贴地而行,创新表达方式,真正让百姓喜欢听、愿意看、有共鸣、好接受;第一时间回应社会关切,在重大舆论事件面前不失语、有作为,在传统、新兴两个媒体平台上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成效的宣传引导。打造党委政府与市民网民交流互动的新品牌,完善网络问政议政答政督政制度,通过办好政务微博、设立社区家园网微信公众平台、增加论坛话题版块、延长论坛开放时间、开发手机版罗湖社区家园网、建设社区子网站群、开展“家园议事厅”活动、邀请网友代表列席区委全会、区“两会”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并依托社区家园网孵化专业网络社会组织、团结网络“意见领袖”,为罗湖发展吸纳汇聚“民间好声音”,找到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建设罗湖区舆情监测与综合处置平台,出台相应管理办法和考核制度,实现辖区舆情的全网监测及转办反馈、预警督办、分析研判、交流互动的“一站式”处置,健全“区—街道—社区”三级协同应对体系和网络发言人队伍,进一步完善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二)提升市民素质和城区文明水平。弘扬义工精神,建立志愿者服务项目库,以文化内涵和项目内容吸引凝聚志愿者,组建一批不同类型的高素质志愿者队伍;实施“罗湖志愿惠”计划,用优惠措施激励引导志愿者,发动商家加入“志愿惠联盟”对志愿者消费行为给予适当优惠,志愿者用服务时间兑换积分免费享受部分公共服务。打造全市首家“青少年志愿者实践教育基地”,立足“家庭共建”,以“小手拉大手”等方式,让青少年与家长共同参与志愿服务,培养和提高青少年合作意识、自主能力。探索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季度测评,“激活”德育教育,建立长效机制。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等创建活动,在东门步行街试点设立文明教育基地,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公共文明行为宣传劝导活动,经验成熟后在全区推广。创新市民学外语、窗口及服务行业讲外语活动形式,规范升级公共设施双语标识,提升城区国际化水平。(牵头单位: 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委〈政府〉办)

  (三)完善公共文体服务体系。探索资源整合机制,与社会力量合作,引导有经济实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共同参与筹办大型文体活动,办好深圳国标舞全国公开赛、水彩画双年展、“缤纷五月”外来工文化节、“零玖剧场”等品牌活动。修改完善《罗湖区群众文艺社会团体扶持与审核暂行办法》,发挥文体社团在社区建设、公益活动、文艺创作中的积极作用,在管理、指导、场地和资金等方面给予扶持。推行“点单式”文体服务,根据群众需求有针对性地举办文体活动。完善公益性文化单位管理运行机制,以区文化馆为试点推行绩效考核,根据不同岗位制定量化指标,调动文艺创作积极性,打造“百姓喜爱的、富有特色的”文化馆;探索社区图书馆管理与服务模式,建设“悠·图书馆”,提供书籍阅读、技能培训、文化交流和艺术体验等服务,构建高品质的公共文化空间。加强文体市场规范管理,优化创新监管举措,对文体经营单位按星级分类管理,并简化办事流程、梳理取消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牵头单位:区文化体育局)

  (四)探索壮大文化创意产业。完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竞争机制,实现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善用产业转型升级扶持政策,发挥政府资金杠杆作用,增强产业整体实力和对经济的拉动效应。着力引进中视丰德等一批龙头型文化企业总部,扶持部分成长性高的中小文化企业,积极推动优质文化企业上市。结合辖区产业特点,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新兴业态,重点推动文化与金融、互联网、电子商务等领域的“双向融合”。整合社会优质物业,打造“文化+科技”产业示范基地,委托专业机构运营,搭建孵化平台;启动梧桐山艺术小镇国家级影视版权产业总部基地规划,探索影视版权运营产业化、集群化发展。推动广田设计之都做大做强,重点发展城市规划、建筑、室内装饰、工程勘察等领域的设计,打造深圳装饰设计产业的靓丽“名片”。(牵头单位:区文产办、区投资推广局)

  六、推进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创新,建设美丽罗湖

  (一)优化生态环境。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结合实际出台长效机制措施,总体规划、统筹推进罗湖生态文明建设;集合各方力量,争创“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区)”,促进辖区水土保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保护的水平的全面提升;建立行业环保指导机制,紧密结合辖区的产业特点和资源条件,编制《罗湖区行业环保准入手册》,为市民生活、企业投资、产业转型升级等提供指引,促进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协调同步;率先将空气质量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范畴,在区级政府网站定时发布辖区内各监测国控点位的主要污染物浓度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以及相应的空气质量评价结果,切实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在国内首创区级PM2.5检测机制,深入分析辖区PM2.5的来源和分布,探索PM2.5快速检测方法,研究建立能够有效改善PM2.5的手段和机制,为罗湖空气及环境综合治理提供详细的基础数据和有力的技术支持。(牵头单位:区环保水务局)

  (二)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创新公众参与城市管理模式,建立完善城市管理决策咨询制度,广泛征求辖区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城市管理重大决策、重点项目、重要事项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城市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和公众参与支持度,确保市容环境提升实现良好社会效果;推动数字化城管系统平台和罗湖区电子防控视频资源管理与应用平台对接,借助可视探头、数字化城管监督员、GPS定位等设备和技术,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效率,提升城管执法取证和督办的力度、精准度,打造“天眼城管”。(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区科技创新局)

  (三)完善监督执法。在国内率先建立大面积的污染源排放浓度值实时在线监控机制,对辖区重点企业、医疗机构等的污染物排放治理设备开启情况和排放浓度值实行24小时实时监控,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综合监控能力,实现对违法排污的有效控制和及时治理;创新环保水务执法监管机制,突出执法主动性,持续关注敏感区域、敏感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常抓不懈,坚持巡查、联查、排查、抽查,定期对市民进行环境问题走访、回访,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以及可能由此引起的社会不稳定因素;构建“大城管”体系,推动城市管理由单部门执法向多部门联动转变,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城市管理的评价指标和奖惩标准,完善城市管理的相关规范性文件,探索建立路长(片长)制,引进第三方考核机制,杜绝城市管理的盲区和死角。(牵头单位:区环保水务局、区城管局)

  (四)倡行共建共享。结合“志愿者之城先行区”建设,创建区环保志愿者联盟,通过常态化、系统化的志愿者服务平台和形式多样的环保活动,集合引领全区环保志愿者,发挥示范带动效应,提高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树立低碳绿色生活方式,使环保成为市民日常生活的自觉行为,真正践行“城有魅力,人有品行”的目标;创新设立“市民环保岗位”,主动邀请媒体、群众参与环保执法、环境监测、环评审批以及污水和固废处理等岗位实践,深入环境保护工作全过程,接受媒体、群众对环保工作及成效的考察监督,拓宽公众参与环保的领域和渠道,建立环保工作社会化新机制,传播环保“正能量”;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资源和力量,在犬只收容、垃圾减量分类、“市容随手拍”等工作中引入NGO组织、义工组织参与合作,使城市管理更加专业化、全面化。(牵头单位:区环保水务局、区城管局、团区委)

  七、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凝聚各方改革正能量

  (一)创新基层党建工作。以实施“书记项目”为载体,以基层党建引领社区自治为主题,整体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加强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对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进行评估和规范,建立区域化党建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加强非户籍人口的党建工作,依托“同乡村”党建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鼓励通过成立社会组织、提供公益性服务等形式,进一步扩大非户籍人口参与城市管理和社会建设的空间和领域,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对各类人群的引领服务作用。深化“楼宇+物管”两新组织党建模式,加强规范化建设综合保障,做好企业白领阶层的治理和服务工作。强化党员责任意识,开展罗湖先锋行动,号召共产党员站出来,在各自工作领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带团建,深入开展“商业片区建团”、“商业楼宇建团”、“三同建团”(同乡、同业、共同爱好)等建团模式,组织青年团员积极参与社会建设。(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团区委)

  (二)创新党代表任期制工作。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并结合我区实际,建立健全我区党代表提案和提议制度、询问和质询制度、编团分组制度、视察调研制度等党代表任期制制度体系。加强党代表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探索建立流动党代表工作室、网络党代表工作室。通过党代表兼任社区党组织领导成员参与和推进“书记项目”等形式,探索党代表工作和基层党建工作的有机结合。在建立区“党代表联络工作信息系统”基础上,继续探索将社情民意督办工作纳入我区协同办公系统,加大督查督办力度,进一步提升党代表联络服务和党代表履职的信息化水平。(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三)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更加科学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通过网上协同办公系统等平台对干部工作绩效进行***统计,作为干部考评的“平时分”;强化干部“德”的考评,在年度考核、任前考察、公开推荐选拔的民主测评中,通过科学设置测评指标,将“德”的考评由“抽象性”变为“具体化”。试行考察对象工作实绩公示制度,将考察对象工作实绩进行公示,进一步扩大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了很多事的干部选出来。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探索“逢晋必考”分类考试制度,制定执法类干部职务晋升考试办法,以考促学,实现干部考核的专业化操作。树立以“培”代奖、以“训”促干的干部培训理念,针对优秀业务骨干,举办“优培班”;针对业务能力急需提高的干部,举办业务学习“考训班”,以培训奖励先进,用考训促进提升。(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四)创新廉洁城区建设。继续加大廉政教育的力度,不断探索推行一些更入脑入心、更管用有效的廉政教育形式,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继续抓好制度建设,开展“靶向治腐”工作,找准全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薄弱区域和环节,对症下药,综合治理;规范权力配置与运行机制,建成权力配置法定化、权力运行程序化、权力监控全程化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继续加大监督力度。继续做好区属单位“一把手”口头述责述廉工作,并扩大到全区所有事业单位;加强对单位班子的监督,把廉政测评考核延伸到班子成员;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健全党员领导干部重要事项申报制度。继续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区相关实施细则的规定,落实“三公”经费“零增长”;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群众代表参与“明察暗访”;组织落实我区作风建设“1+8”文件,2014年上半年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力争2015年全区作风建设满意度达95%以上。(牵头单位:区纪委)

  (五)提高民主法治水平。区人大常委会成立若干工作小组,对政府重要事项和重大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督;创新“人大代表进社区”工作制度,通过社区联络站议政会等形式,商讨解决社区民生问题;建立人大代表与楼长对接的工作模式,定期沟通联系,对关系民计民生的共性问题进行调研,推进社区共治;建立代表建议案办理面商机制,把代表建议案落到实处。区政协以委员专业特长进行界别分组,对口联系政府相关部门,开展有罗湖特色的政协界别活动;发挥政协智力密集的优势,让委员就相关领域经常开展调研并形成报告和提案建议,实现参政议政经常化;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和重要工作,以视察和调研的形式开展民主监督,提出意见建议。区委统战部加强与辖区内各民主党派的联络交流,提升区内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水平,拓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的培养、推荐和选拔渠道;依法规范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创新城市民族工作社会化管理模式。区法院建设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和罗湖法律文化书院,设立快审庭提供“门诊式”、“一站式”诉讼服务。区检察院开展“城市更新”工程专项预防,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建设。(牵头单位: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委统战部、区法院、区检察院)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改革创新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重大改革项目区领导分工负责制,各街道、各部门明确一名改革分管领导。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改革创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改革创新能力,坚持科学民主、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先行先试和实践检验的原则,合理部署并积极推进各个领域的改革创新工作。

  (二)加强统筹协调。区委(政府)办、区发改局是统筹全区改革工作的日常工作机构,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推进落实、政策研究等工作,强化对改革事项的检查,并及时总结经验进行宣传推广。各街道各部门,尤其是各项目牵头单位要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的改革部署,加强对改革创新项目的事前研究决策、事中统筹推进、事后效果评估,做好改革创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高改革创新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实效性。

  (三)加强激励监督。建立健全改革创新绩效考评机制和激励机制,将改革创新成效列为绩效考核加分项目,每年评选“罗湖创新奖”,加大对改革创新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鼓励改革、支持创新的良好氛围。区纪委(监察局)、区委(政府)督查室要加大对改革创新工作的督查检查力度,对改革创新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推进改革创新工作不力或阻挠改革创新的给予通报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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