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以政府办发文抓好经普宣传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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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3日发表
为让各方力量参与到经济普查工作中来,真正让经济普查家喻户晓,12月6日,营山县以县府办的名义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我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要加大宣传力度,把握宣传节点,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宣传部门要开辟专栏专题宣传经济普查,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分管行业领域内的宣传工作。县经普办、县目督办要加强对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督查,对组织不力、效果差的乡镇(街道)、部门,依规扣减年度目标分,并进行全县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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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3 05:38:1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