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巡回法庭化解交通事故纠纷的绿色通道
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最快当天完成交通事故调解
交通巡回法庭:化解交通事故纠纷的绿色通道
如果申请法院处理交通事故,需要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10月11日上午,记者来到顺庆区人民法院设在市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的交通巡回法庭时,法官李春霞正在和一起交通事故当事人通电话。她语速较快,但思路十分清晰,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如何申请立案,她都细细地向当事人道来。
去年9月,顺庆区人民法院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并将法庭设在了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和四大队办公地,在交通事故矛盾纠纷一线开展调解、确认工作,实现了法院和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无缝对接。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两小时调解结案
当天9时30分,两名男子、三名女子来到了法庭。李法官,我们就是给你打电话预约今天到法庭调解处理4月发生的那起交通事故的双方当事人。一名男子刚进门就开口说。
好,请坐。这位是保险公司的调解员,在接到你们的电话预约后,我就通知他们今天到庭参与本案调解,如果属于保险理赔范畴,保险公司对受害人的损失将在保险金额范围内直接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李春霞抬起头,一边整理办公桌上的文件资料,一边笑着对五人说道:既然大家是诚心请求法院调解处理赔偿事宜的,那么有话好好说。先将各自的证据提交法庭核查,只要事实查清了,法院就会通过赔偿费用标准进行赔偿金额调解。
原来,2014年4月11日,被告周先生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与原告刘先生驾驶小轿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刘先生右股骨粗隆下粉碎性骨折。交警部门认定此次事故周先生负主要责任,刘先生承担次要责任。
原告刘先生共住院45天,产生医疗费6万多元,鉴定机构评定原告的伤残等级为九级,后续医疗费8000元,营养费6个月共2000元,护理时限按一人护理60天计算,误工时限为270天。李春霞对原、被告提交的证据进行核实后,听取了原、被告方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意见。
这些都没问题,就是事故责任比例我们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周先生说道。
他(被告)既然负主要责任,我觉得就该承担事故责任的80%,原告刘先生对李春霞说:可是他只愿意承担60%的责任。
我明白了,你们的分歧主要是事故责任比例划分问题,对吧?李春霞见找到了双方争议的焦点,如释重负地说。
随后,李春霞根据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和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被告提供的证据,向各方当事人释明法律对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各项赔偿费用的规定和计算方法。最终,原、被告均同意事故责任比例按三七划分,自费医疗费按15%扣除;原告同意伤残等级按十级标准赔偿。双方当场签订了赔偿协议书。
解决后顾之忧交通事故纠纷未诉即事了
谢谢李法官,没有你们的调解,这赔偿款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当日下午,拿到赔偿款的廖某特地给李春霞打来电话道谢。
原来,2014年3月的一天,徐某驾驶小轿车在顺庆区镇江东路路口与廖某驾驶的两轮电瓶车相撞,造成廖某受伤。经过医院诊断,廖某头部外伤,胸、腹部软组织受伤。由于两人就赔偿事宜一直没有达成协议,廖某于10月23日来到法院,请求法院调解处理。
我仔细看了事故认定书,徐某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廖某的损失也不大。随后,我联系了徐某,得知他也有调解的意向。于是,便联系双方当事人和保险公司的调解员,于当天上午进行调解。李春霞对记者说道。
由于徐某和保险公司都倾向于调解,双方在接到李春霞通知后,立即来到法庭。经过1个多小时的调解,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
我也不愿意将事情拖这么久,只是没有官方的认定,我心里不服。他(廖某)要求误工费按每天300元的标准赔偿太高了,况且保险公司如不参加调解,事后保险公司不认可我们私下达成的赔偿协议怎么办。徐某对记者说,在法院组织下,保险公司也参与进来,他才没有后顾之忧。
一站式服务降低维权成本
交通事故案件之所以难办,是因为案件审理周期长、受害人期望值太高,而且赔偿款执行难、群众理赔成本高。按一般的诉讼程序主张权利,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要经历写诉状、缴纳诉讼费、立案、举证、开庭、制作法律文书等程序,审理周期短则3个月,长则6个月。
交通巡回法庭设立后,专门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也制定了相对稳定的费用赔偿标准。李春霞对记者说:调解中,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同时,在案件调解中,还保证了保险公司全程参与,有效地保障了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各方当事人的利益。通过巡回法庭快速程序处理的案件调解,快则当天就可结案,慢则最多3天结案。
据介绍,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当事人自行达成的调解协议、通过交警部门组织达成的调解协议以及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达成的调解协议,均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确认后的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据统计,自成立至今,顺庆区人民法院交通巡回法庭已受理案件近千件,调解率达67%,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挽回各项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